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编号: 202600424-0004
时间:2026-04-24 09:5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2026年4月24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

联系方式: 0597-252905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景清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街道连圣村

(2023)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58623号

174亩

张镇翔

公告单位: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