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编号: 202600515-0005
时间:2026-05-15 15:1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2026年5月15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

联系方式: 0597-252905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树洲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龙岩市新罗区龙门街道五星村

龙新林证字(2010)第03-11-221号

25亩

温小红

公告单位: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