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新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罗区探索全民普法新模式“法治岩声”,入选我省148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并获全省推广。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固本强基,依法行政体系完善
一是高位推动聚合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坚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新罗区“三重”工作,同步融入区委巡察、绩效考评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聚焦关键提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党校必修课,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45场次。推行干部任前考法、学法考试制度,组织开展2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集中抽考,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三是健全制度强队伍。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落实执法人员60学时业务轮训制度,组织开展全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强化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立足服务,法治赋能成效显著
一是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依托“云上政务大厅”平台,贯通市、区、镇(街)、园区四级线上审批通道,推动38个市、区部门“云端坐诊”,实现跨层级协同审批;784个事项“一窗通办”,办件1.92万件,群众满意率100%;《龙岩市新罗区推出林下经济“全类型登记”赋能林业营商环境》案例获省发改委发文推广。
二是“闽执法”平台深化应用。全区46个行政执法单位全年累计办结各类执法案件19489件,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综合查一次”计划实施率100%,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托平台组织13批次158人次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三是行政复议质效持续提升。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70余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调解履约率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至100%。深化“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共调解结案15件。
(三)强基筑本,依法行政体系持续健全
一是决策机制科学规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备案审查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40条,报备“三率”均达100%;开展涉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二是案卷评查创新优化。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组建专业评查队伍,形成多方联动、协同发力评查模式,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以精准化、专业化评查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按照更新后的省级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再次动态调整,收回不在指导目录内的28项、保留58项,权责配置更精准、执法运行更高效。
(四)法治惠民,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可及
一是普法宣传亮点纷呈。《龙岩新罗:一刻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让法治温情触手可及》《福建:烟火气里“法”飘香》《龙岩新罗:法治引航文旅发展 共赴“诗和远方”》、普法微视频-离婚冷静期《期待爱》《“宪”在身边》《春日里的法治“蒲公英”》等多篇信息被中国日报网、学习强国等上级媒体报道采用。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彰显。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5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三级支撑,构建 “一刻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1件。
三是多元解纷成效显著。构建“1+20+208+X”区、镇(街)、村(社区)、网格“一纵四横”四级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系,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累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037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公证服务实绩突出。充分发挥公证文书服务银行业化解金融债权风险的职能作用,全年累计办理70余件;探索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服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1143件,上门公证9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依法治区方面:推动依法治区“一办三组”规范高效履职,健全地方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运行机制。深化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议机制,优化“法治新罗建设”绩效考评体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见效。
2.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方面:将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三项工作”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集中整治“突击战”专题会,开展实地督导、发文通报,集中约谈相关执法单位,发送提醒函、督办函。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仍不顺畅。执法体制改革后,多部门部分执法权限上收,但配套机制未同步完善,基层执法权责界定不清、衔接不畅,执法资源配置与基层治理需求不匹配,影响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常态化精准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内容与基层执法实际脱节,针对性实效性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核心法规政策、执法标准理解不深,“闽执法” 等数字化工具操作能力欠缺,制约执法水平提升,影响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行政机关应诉能力需持续提升。部分行政机关对应诉工作重视不足,主动应对意识不强,将应诉工作主要交由经办人员或法律顾问独立处理,未有效组织原行政行为的相关人员与应诉团队对案件充分研讨。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市、区一体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以市、区一体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压实创建责任,健全协同机制,聚焦核心指标靶向攻坚,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加强督导问责,确保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二)实施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计划。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为契机,开展分层分类专题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与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知识水平测试与绩效考评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办案专业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三)构建行政应诉能力全面强化体系。建立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健全“业务人员+应诉团队”协同研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加强应诉业务培训与指导,建立应诉质效评估与结果运用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实质化解争议能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