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罗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区委政法委迅速以党内文件形式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等内容,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知晓巡察反馈情况和区委巡察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政法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组,领导推进巡察整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按要求组织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反思问题根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三)持续从严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工作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定期调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组专题会议4场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解决难点、堵点、痛点;各股室(中心)坚持每周动态更新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沟通,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巡察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2026年2月,制定《2026年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计划表》,并结合区委相关工作要求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确保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5次,其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2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学习研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每年政法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2025年11月24日和12月23日,分别召开干部例会和班子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抓实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2026年3月9日通过“习政直通车”干部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宣传党的先进性,2026年4月13日至16日在“政法一家”工作群推送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照片,宣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认识。四是积极发展党员。两名新入职的青年干部于2025年11月18日向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2025年12月15日与入党申请人开展谈心谈话。五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巡察反馈会后,成立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组专题会议4场次,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解决难点、堵点、痛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法治护航”的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线下宣传。加大开展涉企法律宣传力度,2026年,共组织政法各单位深入企业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6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8期,提升企业依法经营、依规治企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发挥政法各单位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2026年,发布涉企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2条,营造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2026年,组织政法各单位深入龙净环保、卓越新能源等50多家企业走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法律上的难点和堵点问题3个。
(2)落实区委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9日,制定出台《全区开展岁末年初社会稳定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暨命案防控专项行动方案》(龙新平安办〔2025〕4号),实行三级包案攻坚,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实行“双专班”机制,按照一案一档、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包挂化解稳控方案,行业、属地一同化解纷争。二是政法力量下沉,邀请威信比较高、调解能手、法学会专家组参与到纠纷处置,合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走深走实。截至2026年5月8日,5件重点矛盾纠纷已全部化解。
2. 推动党管政法工作不够有力
(1)政法部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2026年1月27日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主体、报告时间、报告内容和报告方式。二是组织强化学习。2026年3月19日,召开新罗区政法系统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组织区政法各单位认真学习新制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办法,强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三是落实督促机制。将政法单位是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纳入政治督察重要内容,及时跟踪督促制度落实。2026年,区政法单位共进行重大事项报告6个,均有按照要求开展重大事项报告。
(2)政治轮训工作“牵头抓总”职责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边巡边改。区政法各单位已于12月31日前上报2025年度政治轮训工作情况。二是组织加强学习。2026年3月19日,召开新罗区政法系统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组织政法各单位认真学习《新罗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办法(试行)》,再次明确政治轮训工作开展的要求及工作情况报告的时限。三是强化工作督促。今后每年年底将督促政法单位报送当年度政治轮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3)执法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评查小组。2025年10月28日下发《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抽调区法院、区检察院、新罗公安分局等政法单位案件评查专家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充实评查力量。二是主动开展案件评查。2025年11月5日至7日, 组织人员对区法院、区检察院、新罗公安分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政法单位,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不断提高执法监督质效,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落细落实。
3.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防控不够到位
(1)协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4月20日,省“131”机制办涉诈外流问题重点地区第9期通报,新罗区因“新增漏管失控人员较少、法定报备工作有明显改善”,已退出省挂牌整治名单。一是组织精准摸排,稳控盯牢。持续开展摸排大起底,落实责任分解,提高摸排准确性和精准性,对已列管的涉诈重点人员,常态化开展跟踪管控教育,掌握人员动向,防止人员重新犯罪和二次外流。二是组织主动对接,应劝尽劝。加强劝返专班力量,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开展涉诈人员劝返教育工作,将滞留境外对象应劝尽劝回国。三是组织深挖彻查,严打重判。对于劝返回流、拦截查获等人员,加大人员审查前研判分析力度,强化人员涉诈信息数据支撑。
(2)督导禁毒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督导。组织召开全区禁毒专题部署会议2次,强化禁毒工作力度,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压力传导和责任夯实,组织对重点整治镇(街)、村(社区)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督导5次,暂未发现问题。二是强化打击力度。三是强化清查排查。共清查重点场所2843处,清村扫楼703次,清扫439个小区,34个山头,285个村,40个社区。截至目前,我区无再发现禁毒窝点。
(3)指导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统筹协调职能,2026年3月23日召开“六霸”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六霸”打击工作。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2026年4月20日至23日,对扫黑成员单位开展“六霸”打击整治等重点政法工作督导。三是发挥政法单位“六霸”打击主力军作用,2026年,新罗公安机关共侦办“街霸”“市霸”等相关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3份,推动整改问题3个。2026年第一季度,新罗区打击整治“六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工作全市排名前列。
4.重点人员管控责任压得不实
(1)重点人员政策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重精患者管理帮扶质效。强化“五帮一”团队帮扶机制作用,通过送医送药上门、加强用药指导、督促规律服药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规律服药率。二是规范台账管理。督促各镇(街)综治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2)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法治副校长履职清单及量化考核细则,压实法治副校长履职责任。二是开展法治教育。2025年度全区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218余场,覆盖师生7万余人次。2026年以来,我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结合“开学第一课”、宪法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百余场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三是加强整治涉生违法犯罪整治。聚焦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欺凌伤害、涉生诈骗等高发案事件,快侦快办现有案件,从严惩处违法人员。强化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底数摸排,通过采取专门矫治教育及一日警示教育,加强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矫治。
5. 风险防控工作有短板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6年2月24日、2月25日召开班子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区委办《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巡察反馈会之后,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共召开10次班子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三是规范学习程序。会前认真做好学习材料准备,整改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第一议题”内容,并根据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2026年以来,组织交流研讨2次。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巡察反馈会以来微信公众号转载信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情况开展检查,经检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经办人督促提醒,严格规范微信公众号管理,对公众号信息发布落实一期一签和“三审三校”制度,目前,均有按照制度要求落实。
(2)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2025年10月24日,在“每月一主题”政法综治业务视频培训上,组织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学习《福建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行)》;在新罗区社会稳定形势及涉稳重点人、重点事情况通报会议上,组织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学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评估备案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事宜,确保相关单位能及时按要求报备。二是严格管理。对各单位提供的报备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备案审查,审核评估流程,严格把关评估和备案材料,目前,评估相关工作均能严格指导把关到位。三是加强督促。建立稳评事项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主动对接开展重大活动的承办单位,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截至5月15日,全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累计应予评估38项,已实施评估38项,备案38项。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 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制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9日制定《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目前,均有按照清单要求落实责任。二是今后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任务分工,分类梳理责任事项,明细责任清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全面从严治警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政治生态分析会。2026年3月19日,召开新罗区政法系统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对区政法各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督促政法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学习本系统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违纪根源,以案为鉴,做到守底线、知敬畏。2026年以来,区政法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针对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9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在今后开展政治督察工作中,将政治督察与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整改工作相结合,督促政法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6年3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区委政法委机关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政谈话的认识。二是开展廉政谈话。2026年2月4日至6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针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财务、人事、综治审核等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24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委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既谈工作,也谈思想状况,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2. 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巡察反馈以来,召开4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班子会议,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均有主动参会,同时,精准监督“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区委政法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规范用权。二是主动靠前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区委政法委主责主业,2026年3月,针对2025年以来区委政法委严打“村霸”“乡霸”等六霸突出黑恶犯罪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发现问题1个、整改1个,同时,不断加强沟通交流,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3. 服务群众还有差距
(1)提升群众安全感等方面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矛盾调处满意率。2025年上半年,省对县“平安三率”考评中不再对矛盾纠纷调处满意率进行测评,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区仍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以及矛盾纠纷化解回访工作,2026年以来,全区共受理矛盾纠纷2157件,调解成功2131件,调解成功率为98.79%。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制定下发新罗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宣传方案,全方位宣传平安新罗建设成效,大力宣传综治中心的职能定位与工作成效,在“法在新罗”微信公众号设置综治中心专栏,系列报道综治中心工作成效,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平安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推送“平安三率”相关内容公众号28条。
(2)综治中心化解矛盾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改聚焦规范化建设短板。严格对标综治中心“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将整改要求嵌入日常督导,在常态化工作中落实“一对一”精准指导帮扶,推进机制压实镇街整改责任,目前我区20个镇(街)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二是针对群众认知度不足开展专项宣传。线上依托全区社区居民微信群、“法在新罗”官方公众号,定期推送当月综治中心入驻单位排班表,扩大线上宣传覆盖面,2026年以来,已发布5期;线下组织网格员、工作人员结合入户走访,通过村居宣传栏张贴海报、面对面宣讲等方式,介绍综治中心职能,引导群众“遇纠纷找中心”。巡察整改以来,我区群众对综治中心的知晓率较整改前上升1名。三是围绕全量录入要求健全刚性工作机制。2026年以来,建立“全量录入”日核查机制,安排专人每日盯守平台,对本级直接受理和各部门汇入的矛盾纠纷数据进行核查,发现漏报第一时间督促补录,真正做到全量录入无遗漏;平台已实现各环节节点自动留痕、超期自动预警,动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置;将全量录入、首接负责等关键指标纳入入驻部门年度考核,明确刚性约束,要求所有矛盾纠纷不得拒之门外,倒逼入驻部门主动联调履职。目前,省、市两级已不将调解成功率纳入考评指标。
4. 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1)财务报支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完善报销附件。关于未附会议记录和在册人员清单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办人员已补上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二是重新排查财务材料。2026年4月,开展自查自纠,对近五年来的结算收据、报销发票等材料重新进行排查,无类似情况出现。三是强化财经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报销单据签字不全、附件不齐,坚决退回不能进行报销。目前,均有按照报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2)支出金额与附件金额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协调区法院经办人重新查阅台账并逐笔核实发放数据,针对核实发现的金额差异问题,已于4月23日补发100元调解员补贴费,对工作失误向调解员致歉,相关问题全部纠正到位。二是督促区法院相关经办人严格规范制作电子台账,统一启用带有自动求和校验公式的标准化电子台账模板,通过公式自动校验减少人为计算错误,明确要求所有补贴发放前增加双人交叉核对环节,由两名经办人对发放金额与台账金额反向复核,重新明确法院与区综治中心在财务附件审核环节的职责分工,法院负责对补贴发放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综治中心对发放流程和汇总数据进行复核,构建起分级负责、交叉把关的财务审核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全域排查。由点及面排查2024年以来调解补贴发放情况,严防类似问题发生,经财务人员排查后,未发现类似情况。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党建与业务融合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培训。结合换届选举,将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2026年4月9日,下发《关于举办新罗区政法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培训内容包含反诈、禁毒等重点工作。二是落实课题报送制度。为增强政法干警培训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要求机关各股室、区综治中心根据业务需要报送培训课题,目前已经收集好相关培训课题3个。
(2)党支部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2026年2月9日,重新制定《中共新罗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调整机关党支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二是提高工作规范性。对重要文件、会议纪要等关键工作成果,建立“经办人自查、支委审核、书记把关”的多级复核机制,减少错漏,提高支部工作的严谨性。
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议事规则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2026年3月6日,班子会议学习《中共新罗区委政法委关于印发“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会议召开、议题申报、讨论表决、记录存档等全流程要求,并知悉凡属于重大事项、干部人事、表彰推荐等必须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班子会议研究结果执行。2026年以来,共研究人事议题班子会议8次,全部由班子成员参与表决。
(2)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2026年3月6日,班子会议学习《中共新罗区委政法委关于印发“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学习班子会议需要回避的情形,增强主动回避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6年以来,班子会对研究表彰表扬、晋升晋级、年度考核等议题时,办公室均对参会人员范围、是否进行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通知相应议题需要回避的人员落实回避制度。
(3)股级任免程序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6年3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新罗区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加深对任前公示时间要从发布公告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巡察整改期间,对区法院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公示材料做到从公告发布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
(五)其他方面
1.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下发《2026年政法工作要点》,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细化责任工作要求,确保政法系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防范化解极端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5”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全链条解纷工作机制,通过融合公安警务平台与综治e网格这两个平台,打造“警网通”平台,探索建立“1+3”基层治理新模式,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全采集、力量全整合、服务全覆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对教育、市场流通等七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力度。区域性突出问题打击整治成效明显,2026年4月,省“131”机制办对新罗区涉诈外流问题重点地区“摘牌脱帽”。
(3)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锻造政法铁军。
整改情况: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尤其是重抓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责任分解,重新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13个,制定防范措施23条,紧盯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强化全过程监督。
(4)狠抓整改落实,深化巡察成效。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认真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工作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定期调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4次,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74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找准整改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到实处,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提升政法履职能力,更好服务大局、保障安全、维护稳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无
(二)巡察反馈的问题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问题1个
1. 关于支部已连续多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定人选。严格按照程序将现有的两名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完善备案手续,确保程序合规。二是规范培养强跟踪。督促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与考察,做好思想动态跟踪。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与深化理论武装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持续抓实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对未完成的发展党员工作,将严格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持续抓好后续培养教育工作;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持续织密制度笼子,真正实现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
3.持续聚焦中心大局,提升履职效能。将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法治护航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凝聚广泛共识,厚积发展动力,坚定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罗、法治新罗,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96153;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45号,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fjxlzzb@163.com。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