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本预案旨在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原则,强化新罗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风险防控,构建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升防范与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气象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 :覆盖新罗区内的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低温、干旱、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若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结冰等其他灾害,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工作原则 :包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军地协同、信息共享以及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三、组织体系
区级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镇(街)行政区域大范围气象灾害且危害较大时,由区政府启动相应机制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不同灾害类型由相应机构负责,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水旱灾害,减灾委员会负责低温天气灾害等。
各镇(街)应急指挥机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预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先期启动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新机制,组织应对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 :明确联络成员单位及联络员职责,由区气象局负责日常联络,不定期召开会议,还可聘请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提供决策建议,各镇(街道)也需建立相应制度。
四、监测预警
监测预报 :各部门加强观测站网建设,完善气象、水文监测网络;气象部门建立完善预报预警体系,加强会商分析,提高预报预警及时性和准确性。
预警信息发布 :遵循 “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 原则,气象部门制作并发布预警信息,明确发布内容包括类别、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等,利用多种手段建立发布系统,扩大覆盖面,特别是针对特殊人群和场所采取针对性方式。
预警预防准备 :各部门收到预警后,要研究预报信息,关注天气变化,启动相应防御、救援、保障行动,责任人员上岗到位,分析评估影响,落实防控措施。
五、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提供灾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区政府。
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分四级,依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及危害程度、范围等综合评估后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分灾种响应 :针对台风、暴雨、干旱,强对流天气,低温,高温,大雾等不同气象灾害,各相关部门按预案执行具体应急措施,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发布预警及防御指引,住建部门督促在建工地防风,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指导生产恢复等。
现场处置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加强值守,分析研判,采取防御措施;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时,可采取停工、停产、停课、休市等措施,现场处置由当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紧急情况下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抢救、自救互救。
信息公布 :通过权威发布、新闻稿、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归口发布的方式进行,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准确及时无偿播发预警信息,各镇(街)、相关部门、学校、医院等要建立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客运码头、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也要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
六、恢复与重建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镇(街)和部门保持必要措施巩固成果,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修复基础设施,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保障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秩序,重大灾害超出恢复能力时,区政府制定规划并给予支持。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对灾害损失及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并报送相关机构。
征用补偿 :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征用的房屋、工具、设备等,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补偿。
灾害保险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和政策性保险,保险机构主动办理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加强监管。
七、应急保障
通信保障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多种方式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通信、广播电视部门及时恢复遭破坏线路设施。
供电保障 :供电部门优先保障气象等部门工作用电,气象部门加强双回路电源或自备应急电源建设,监测站点建立应急备用电源系统。
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制定调配方案,确保人员物资运输。
人力保障 :根据灾害影响程度,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部门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调防控干预,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干预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物资保障 :各镇(街道)、部门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体系,易发多发地区建立相应储备制度。
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完善采购调运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农业生产保障 :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及农业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储备抢险物资,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
经费保障 :区、镇(街)两级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处置,财政、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技术储备 :气象部门开展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技术研究,做好技术储备。
预警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气象部门不定期组织宣传。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病、致残、牺牲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英勇献身的人员申评烈士;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实施后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适时修订,各镇(街道)也需据此制定或修订本镇(街)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 2014 年预案同时废止。
十、附件内容
附件明确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包括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低温、高温、大雾等不同等级预警的具体标准,以及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统计表,同时对台风、暴雨、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风、低温、霜冻、冰冻、干旱、高温、大雾等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有助于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把握预案相关内容,更好地应对气象灾害事件。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2025-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