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新罗区2024年秋季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办法,保证教育的公平、公正,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幸福感获得感。根据2024年2月份对幼儿大班和六年级学生摸底情况,结合我区2023年秋季招生情况,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2024年招生方案以《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等文件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认真总结2023年招生工作经验和做法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三、招生方案框架和主要内容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由十大部分构成,包括: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办法、积分计算办法、政策性照顾、登记建档工作、房产与户籍的说明、其他规定、工作要求。
四、政策主要修改部分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施“积分入学”政策,整体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做到“稳中调优、便民惠民”。主要调整如下:
(一)有关房产、户籍、职工养老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时长的截止时间的调整:截止时间由6月30日调整为7月5日。
(二)民营企业职工子女入学政策:“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平均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期间参与投资的,投资时间达三年及以上)子女、所聘三年及以上的总经理子女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三)便民时间的调整:便民服务登记(公办、民办学校)时间是7月6日(星期六)。
五、详细内容可见官方发布的招生方案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