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五统一”规范化监管小型医疗机构建设 实施方案》音频解读
来源:新罗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6-26 11:13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卫健局创新小型医疗机构监管手段,出台《新罗区“五统一”规范化监管小型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推行“统一机构标牌、统一信息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诊疗系统、统一档案管理”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罗区诊所、门诊部依法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医疗秩序、规范依法执业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医疗服务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辖区诊所、门诊部医疗服务水平。实施方案从2024年7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一、实施对象

  新罗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活动的各类诊所,包括普通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等医疗机构;各类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口腔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等医疗机构。

  二、工作内容

  (一)统一机构标牌。标牌分门头牌匾与室内牌匾两种。门头牌匾和室内牌匾内容至少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医疗机构标志(符合WS307-2009)等。

  (二)统一信息公示。医疗区域明显位置设置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公示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照片、姓名、岗位、执业范围等。

  (三)统一制度上墙。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统一诊疗系统。与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上线使用福建省诊所诊疗监督系统的诊所诊疗业务子系统(闽诊通),及时上传执业活动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五)统一档案管理。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4年7月)

  结合新罗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部署启动此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8月起)

    2024年8月起,各类诊所、门诊部要按照“五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新罗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行政审批股按照“五统一”要求,结合医疗机构校验、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对变更地址或新审批的诊所、门诊部在准入时要严格落实“五统一”规范化内容。

  四、工作要求

  推行诊所、门诊部“五统一”规范化日常监管工作,原则上由新罗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认真做好新罗区推行“五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新罗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与医政股、行政审批股之间要主动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从今年开始,新罗区卫生健康局将诊所、门诊部“五统一”规范化内容的落实结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在“五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要督促、帮扶和指导诊所、门诊部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