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70项,其中:调整行政处罚事项46项:新增设定依据13个、调整子项名称1个、删除设定依据3个、调整“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45个;调整行政监督检查事项2项:调整“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5个;调整其他行政权力22项:调整“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22个。(详见附件1)。
调整后,依法明确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事项14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公共服务事项(26)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详见附件2)。
附件:
1.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2025年9月版)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