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运输发展中心、区农村公路管理所、龙岩市新罗区腾龙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57项,其中新增权责事项33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删除权责事项20项: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5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征用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3项;调整权责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详见附件1)。
调整后,依法明确新罗区交通运输局权责事项17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29项、其他权责事项14项、行政处罚75项、行政强制15项,由于执法体制改革,其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由龙岩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行使相关职能(详见附件2)。
附件:1.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2025年9月版)
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