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1-15 10:5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对2024年公布的《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依法明确权责事项17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公共服务8项和其他权责事项93项。现将调整后的《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2025年调整)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三定”规定,明晰岗位职责和股室及部门的行政权力边界,严格依单履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2025年调整)

  

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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