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1项,具体为:行政处罚调整事项名称、新增子项1项(详见附件1)。
调整后,依法明确新罗区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18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124项、行政强制事项6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他权责事项25项(详见附件2)。
附件:1.新罗区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7月版)
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