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省、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经研究,现就进一步稳定发展全区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大对规模种粮扶持力度,有效落实惠农稳粮政策,加强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持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推广普及粮食增产关键技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2020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1.8万亩、总产量5.03万吨的约束性目标任务基础上,争取晚稻再增加1000亩,产量增加400吨,力争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9万亩、总产量5.07万吨的指导性计划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粮播面积落实
1.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粮食生产任务分解,按季节分品种将11.9万亩、总产5.07万吨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层层细化到村、安排到户到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2.扩大晚稻种植面积。推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加大种粮大户补贴力度,强化社会化服务等措施,降低水稻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效益,在确保原计划种植晚稻面积3.8万亩的基础上,再扩大晚稻面积1000亩(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3.积极发展旱粮生产。进一步挖掘甘薯、玉米、马铃薯等旱粮种植潜力,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地等间作套种旱粮,力争实现旱粮面积增加1000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4.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及时研判粮食生产形势,准确掌握中、晚稻和旱粮生产动态,坚持“早季不足晚季补、水稻不足旱粮补”,切实有效推进粮食生产任务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二)不断优化粮食结构
5.着力发展优质水稻。把发展优质稻作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大力推广米质达部颁三等以上的优质稻品种。统筹省、市粮食生产发展资金,在雁石、大池、适中、苏坂等粮食生产重点镇建立4个优质稻生产示范基地。辐射推广,确保全区优质稻面积超过8万亩,优质率达87%以上,促进种粮效益持续提高。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6.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甘薯。因地制宜推广甘薯专用品种,重点发展鲜食、地瓜干加工兼用品种,持续提高甘薯优质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7.积极推广优质鲜食玉米。扩大甜玉米、糯玉米等鲜食玉米种植面积,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重点推广一批优质鲜食玉米专用品种,适当调整播期,延长鲜食玉米供应时间。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三)着力提高单产水平
8.强化技术组装配套。组织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积极扩大水稻、玉米、甘薯等高产优质新品种示范范围,大力推广水稻集中育秧、种薯脱毒、测土配方施肥等关键技术,强化技术组装配套,促进增产提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9.深入开展技术服务。区、镇两级农技、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专业技术干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巡回技术指导,普及推广粮食增产增效技术模式,提高技术到位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10.有效减少病虫害损失。加强草地贪夜蛾和二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纹枯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扩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最大限度降低病虫危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四)全力推动抛荒地复垦种粮
11.及时组织复耕复种。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办法,严格落实抛荒耕地不予补贴要求,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采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流转经营、改善耕作条件等措施,推动抛荒地复垦扩种。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五)持续加强地力建设
12.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早确定项目选点,优化工作流程,抓紧项目实施,以9.12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全面完成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13.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推广4万亩稻田秸秆粉碎还田,示范辐射推广商品有机肥3.4万亩,推广绿肥种植3.5万亩,积极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西陂、曹溪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千方百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重要农事季节和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粮食生产实际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狠抓粮食生产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对单季相对连片种植30亩以上粮食作物的种粮大户,每亩区财政补助资金由30元提高到200元。对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西瓜等间作套种玉米、大豆等旱粮作物30亩以上的,区财政给予每亩200元补助。对当年新增利用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
(三)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加大水稻种植保险推广力度,完善水稻保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提高保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水稻种植保险金额由每亩400元提高到每亩500元;保险费率3%,保费15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财政补贴保费5%,区财政补贴保费5%,被保险人承担20%,即每亩3元。对我区水稻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加大扶持力度,种植水稻30-100亩的大户提供额外一份300元保障的水稻保险,种植水稻100亩以上(含)的大户提供额外一份500元保障的水稻保险。在执行“闽农综〔2020〕28号”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保费80%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由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种植大户承担20%。
(四)抓好防灾减灾。区、镇两级农技部门要完善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机制,严密监测重大病虫害和灾害性天气发生动态,及时预警预报,有效应对,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千方百计减少粮食因灾损失。
(五)坚决制止抛荒。各镇(街)要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区分不同类别、把握重点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弃耕抛荒二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收回并组织代耕代种;对集体机动地抛荒的,村集体应组织代耕代种专业队进行耕种或委托第三方代耕代种。
附件: 新罗区20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任务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新罗区20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任务表
(扩大晚稻种植面积1000亩)
单位:亩、吨
|
新罗区 |
全 年 |
其 中 |
||||
|
面 积 |
产 量 |
晚 稻 |
扩大晚稻 |
|||
|
面 积 |
产 量 |
面 积 |
产 量 |
|||
|
合计 |
118000+1000 |
50300+400 |
38000 |
16000 |
1000 |
400 |
|
西陂 |
400 |
170 |
180 |
80 |
0 |
0 |
|
曹溪 |
3900+50 |
1660+20 |
1760 |
740 |
50 |
20 |
|
适中 |
20500+60 |
8740+24 |
2070 |
870 |
60 |
24 |
|
龙门 |
5800+100 |
2470+40 |
3470 |
1460 |
100 |
40 |
|
小池 |
5800+70 |
2470+28 |
2730 |
1150 |
70 |
28 |
|
大池 |
7800+70 |
3330+28 |
2450 |
1030 |
70 |
28 |
|
江山 |
6500 |
2770 |
980 |
420 |
0 |
0 |
|
铁山 |
3300+40 |
1400+16 |
1480 |
620 |
40 |
16 |
|
雁石 |
17800+180 |
7580+72 |
6700 |
2820 |
180 |
72 |
|
岩山 |
3700 |
1580 |
0 |
0 |
0 |
0 |
|
白沙 |
13000+180 |
5540+72 |
6720 |
2830 |
180 |
72 |
|
万安 |
9000 |
3840 |
0 |
0 |
0 |
0 |
|
苏坂 |
6900+70 |
2950+28 |
2660 |
1120 |
70 |
28 |
|
东肖 |
4800+50 |
2050+20 |
1900 |
800 |
50 |
20 |
|
红坊 |
8800+130 |
3750+52 |
4900 |
2060 |
130 |
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