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资助办理与发放的通知》(闽知发〔2021〕17号)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新罗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龙新政办〔2021〕29号)第13条款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删除“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新获得的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一万元”的内容,请相关单位分别做好政策解释和执行工作。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