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新增财政资金,我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拨付、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总体情况
(一)指标下达情况
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截至12月底,中央、省市财政下达我区直达资金36548.72万元,财政已分配下达36548.72万元,下达进度为100%。
(二)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2月底,区财政局已将36244.66万元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实际支出进度99.2%。
按资金类型看,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已支出9678.64万元,支出进度99.9%;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已支出4000万元,支出进度100%;列入正常转移支付资金已支出2965.9万元,支出进度100%;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已支出19600.12万元,支出进度98.5%。
二、支出成效
中央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单位、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有效地缓解了我区财政财力和资金周转压力,确保我区财政平稳运行,为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安排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县级财力保障等资金支持民生工程、教育文体事业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我区部分项目因资金筹措不足,开工不及时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活力。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方面,纳入直达管理的专项扶贫资金支出798万元。其中,支出798万元用于支持农村脱贫攻坚,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用于基层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的资金支出14261.76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支持开展常态长效疫情防控,构建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其中,安排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抗疫相关支出9678.6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金额4174.3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目5个,金额1001.64万元;援企稳岗补贴项目3个,金额1184.7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项目2个,金额76万元;减免房租补贴项目1个,金额3242万元。
支持保市场主体方面,完善帮扶政策体系,采取援企稳岗、补贴补助等措施重点用于支持帮扶企业,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有效推动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累计支出惠企资金9340.54万元,惠及各类市场主体789家,累计881家次。
支持保居民就业方面,用于就业补助的资金支出631.41万元,主要是对就业困难人群、灵活就业人群等的社会保险补贴补助,支持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等。
支持困难群众救助方面,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3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及农村低保、特困人群的救助补助,临时救助的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三、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工作,第一时间统筹协调做好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的下达拨付工作,加强对直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情况监督,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惠企纾困作用。
二是规范资金分配程序。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领域,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以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精准谋划项目,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保证资金拨付不存在分配迟缓、截留挪用等现象。
三是紧抓动态资金监控。做好直达资金台账,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实行全流程、全链条监控,实时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聚焦资金流向,发现疑点“一对一”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