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预算情况及直达资金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保障情况
时间:2024-12-16 16:56
 

一、直达资金预算下达情况: 

  截至20241130日,我区累计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指标30442.89万元,已支出22174.86万元,支出进度72.8% 

  二、直达资金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保障情况。 

  (一)20241-11月份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12143.51万元。20241-11月共发放我区应享受待遇人员679422人次,发放养老金总金额(不含丧葬补助)12842.28万元及丧葬补助金额593.63万元。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20241-11月份下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直达资金)2366.26万元。截止202411月共发放我区应享受待遇人员生活补贴29469人次、医疗补助984人次,发放补助资金2822.3万元及医疗补助81.6元。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补贴及医疗补助的及时足额发放。 

  (三)20241-11月份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2160万元。20241-11月发放城乡低保应享受待遇人员44442人次,发放低保待遇资金2750.53万元;特困应享受待遇人员11347人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895.42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万元,截止202411月已全部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一是106.42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发展生产、稳定就业补助,有效的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二是217.91元用于支持脱贫户(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补助,解决了脱贫人口资金短缺的问题,为脱贫人口发展生产提供助力。三是127.67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补助5000元,解决了部分脱贫人口的就业问题,让脱贫人口在家门口就业,稳定增收。 

  (五)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33万元,1-11月共98家企业293人申请且符合补助条件,共发放28.98万元。统管改善用工调减、发放慰问补贴、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促进企业吸纳且帮助了西部脱贫人口在闽稳定就业。 

  (六)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万元,已全额分配支出用于6个项目。包括岩山镇玉宝村道路工程建设、后田村道路亮化、五星村道路建设、岭背村道路改造、兰田村道路建设、环坑村道路亮化项目,为老区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人居环境改善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