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直达(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支出情况
时间:2025-10-15 15:13

  根据(龙财农指﹝20258号)精神,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600万元,按照《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新罗区财政局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新罗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农﹝2025135号)要求,我区对各乡镇申报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当前乡村振兴工作重点,经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白沙镇岩下村半岭村、雁石镇楼墩村厦中村、东肖镇后田村东堀村、适中镇洋东村兰田村、龙门镇湖二村考塘村、铁山镇林邦村、西陂街道紫阳村、岩山镇龙山村、江山镇新寨村、万安镇竹贯村、红坊镇坎洋村、苏坂镇易家邦村、大池镇秀东村、小池镇赖邦村、曹溪街道黄洋村等合计20个村作为省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每个项目村补助30万元,资金20257月已经拨付到村。试点村重点围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打造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提高辖区内农民群众满意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