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在新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新罗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邱伟勤区长委托,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以来,新罗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深入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新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区国资办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共4家,分别是国资集团、雁翔集团、龙盛集团及龙传集团,其所属二级、三级企业121家。
截至2022年底,所监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达311.16亿元,同比增长21.96%;所有者权益67.09亿元,同比增长41.39%,营业收入68.09亿元,同比增长129.34%;实现利润总额1.15亿元。
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二、三级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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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二级企业数 (全资、控股企业) |
所属三级企业数 (全资、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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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3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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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雁翔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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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岩市龙盛市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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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岩市新罗区龙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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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9 |
52 |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龙岩市龙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并依法注册登记国有全资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营为新罗区辖区内国有、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融资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及经批准开展的各项其他担保业务等。截至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6.14亿元、负债总额2.31亿元、所有者权益3.83亿元,实现经营收入1745万元,利润总额1055.5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国企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1.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继续深化国企改革,聚焦重点难点抓攻坚,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人事、薪酬等方面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区属国有企业活力。国资集团获得中诚信评级公司AA主体及债项评级,2022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10亿元私募公司债发行批文,并成功发行首期公司债券5亿元,为新罗区属国企首单获批并发行成功债券。通过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有经济的实力、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生力军、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
2. 推动国有资本聚集关键领域。(1)文旅康养产业投入方面,雁翔集团先后投入金融街三期项目、未来城“新生活”体验中心、林邦未来农场等项目,高效整合城北片区紫阳、硿口、南石、林邦等4个乡村振兴示范点资源;(2)民生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国资集团积极参与北部新城、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等项目开发建设;龙盛集团做好团餐保供、菜菜姐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主题街、东城美食广场盘活再造等项目;龙传集团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安置房(公租房)、卫健系统代建等项目建设;(3)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方面,雁翔集团有序推进农村、集镇污水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项目,龙传集团紧抓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二期)项目、新罗区吕凤溪(白沙珍坑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新罗区中小流域治理项目等项目建设。
3.持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一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推进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各企业集团层面均已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并按要求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有效发挥。
4.推动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出台《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和管理方式,构建以经济效益为主、以经营效率为辅的工效联动机制。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真正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确保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相适应。
(二)国企监管体系迈上新台阶
1.国企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若干意见》《新罗区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强化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集中统筹,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资金存放管理。同时,制定了《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新罗区国资办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所监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通过逐步完善区属国企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逐步健全新罗区国资监管体系。
2.业绩考核管理制度逐步优化。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鼓励集团将政府重要的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与绩效挂钩,形成责任岗位科学有效的正向相关。通过完善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强化对企业更科学精准考评。同时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奖惩相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薪酬。企业负责人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2021年,区国资办监管企业5家32位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管)发放薪酬总额为857.66万元(不含任期激励),其中基本年薪305.46万元,绩效年薪552.20万元,人均年薪26.80万元。2022年,区国资办监管企业5家32位企业负责人已发放基本年薪320.76万元,绩效年薪待考核后发放。
3.资产有效化进一步取得成效。2022年4月启动区属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办证推进工作,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清查摸底汇总,委托第三方开展经营性资产资料查询、办证、资产预评估价值等工作。截至2023年5月15日,共完成资产办证40宗,其中资产首登22宗,完成资产转移登记18宗,通过推进办证取得3笔抵押贷款11150万元,共化解15处历史遗留问题,有力推进了资产有效化,提高资产利用率。
(三)国企干事创业展现新担当
1.国企各项主体活力充分激发。一是投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2022年,实施项目数380个,累计完成投资43.52亿元。二是融资主体作用迈上新台阶。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新增融资98.31亿元。各国企通过借长还短、借低还高、借新还旧等方式持续发挥融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多样化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同时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综合成本。三是重点项目建设亮点纷呈。区属国企主动融入北部新城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排头兵、先锋队作用。
2.贯彻落实疫情减免租金政策。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发展、渡过难关,明确对承租区属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减免条件的,免除2022年3个月或6个月租金。截至2023年4月底,区属国有企业共计减免户数2204户,减免金额6227.92万元。
3.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项目对接。协调监管企业做好与省属企业开展闽西革命老区(龙岩)高质量发展项目对接工作。同时督促落实区属国有企业与央企、广州市(黄埔区)国企和厦门市(集美区)国企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股权投资、土地开发、供应链贸易、资本运作、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项目交流与合作,建立常态化机制,实现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四)金融企业管理展现新风貌
1.深入开展政银合作,以金融力量服务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精准对接工业企业融资需求,区政府协同区工信局、龙津担保公司与龙岩农商行共同推出“兴企保”,实行一行一策政银合作,截至2022年底,共办理12笔2760万元“兴企保”贷款。
2.助力乡村发展振兴,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为解决“三农”主体的融资需求,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发展,推出政银担风险共担产品“助农保”。2022年共为“三农”主体提供103笔3292万元“助农保”贷款。
3.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企业抗疫复苏。我区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企业共渡难关,积极推出“战疫保”。截至2022年底,共办理35笔8645万元“战疫保”贷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属国有企业发展质效不够足。从资产规模、营业总收入、利润、资产结构等指标来看,存在基础设施类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高、优质经营性资产占比较低,政府性项目较多、经营性项目较少等问题。二是区属国有企业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发挥国企招商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待提升,推动对口合作协议转化为落地项目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发力。三是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项重要工作,暂未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内容协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四是风险防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较为粗放,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到位,内部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完备。五是融资担保业务有待壮大。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仅一家,注册资本2.8亿元,2022年资产总额6.14亿元,担保总额12.96亿元,存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规模较小,服务经济能力欠缺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差异化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改革,继续推行劳动用工市场化。充分“放活”区属国企用人用工机制,实现工效挂钩下的“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技术骨干的激励力度,推动薪酬分配向做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累”岗位倾斜。
(二)推动整合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区属国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融资信息资讯互通、资源互补、资金互通的新格局。鼓励区属国企在提升融资能力方面采取新举措。积极发挥股权、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功能作用,引导区属国企向上争取重点领域专项债资金,探索创新存量资产和市场化融资有机结合。通过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提升国企融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监督效能。健全和完善我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构建专业化、系统化的国企监管制度框架,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四)践行金融初心,提升担保服务。持续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金融支持力度。发挥融资担保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放大器”功能,增强小微企业的抗压能力,全力支持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
(五)强化国企风险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国企各类风险管控,及时排查处置债务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形成合力。督促集团压实责任,加强对权属企业管控,确保所属企业严格按程序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企业运行有序、可控、在控,严守风险底线,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