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5-08-26 17:10

  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新罗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邱伟勤区长委托,现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4年底,区国资办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共4家,分别是国资集团、雁翔集团、龙盛集团及龙传集团,其所属二级、三级企业143家。 

  截至2024年底,所监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达369.61亿元,同比增长6.64%;所有者权益81.69亿元,同比增长13.63%,营业总收入148.66亿元,同比增长21.11%,上交税费6598.56万元。 

  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二、三级企业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二级企业数 

(全资、控股企业) 

所属三级企业数 

(全资、控股企业) 

1 

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0 

27 

2 

福建雁翔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8 

18 

3 

龙岩市龙盛市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 

7 

4 

龙岩市新罗区龙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 

19 

  

合计 

72 

71 

  (二)区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区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龙岩市龙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下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并依法注册登记国有全资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股东有:龙岩市龙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8900万元,占比67.5%,福建雁翔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比14.29%,龙岩市新罗区非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出资2000万元占比7.14%,福建龙门物流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7.14%,福建省龙岩市新罗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出资1100万元占比3.93%。公司总资产4.93亿元、负债总额1.01亿元、所有者权益3.92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金额3.92亿元;2024年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1.99%

  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49349.79万元;净资产总额39250.98万元;营业收入1330.92万元,人均营收102.38万元,利润总额745.45万元,人均创利57.34万元,全年上缴税收151.85万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99万元。

  2.区本级参股地方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底,雁翔集团参股地方金融企业四家,其中:持有龙岩农商行股份1871.1万股,投资金额3465万元,占总股比2.5%;持有上杭农商行股份1074.68万股,投资金额3525万元,占总股比1.48%;持有福建新罗晋农商行500万股,投资金额500万元,占总股比4.17%;持有兴业银行股份1886.52万股,占总股比0.0992%

  3.区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分布情况

  国有金融资本主要投向新罗区辖区内国有、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及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业务、融资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应急还贷业务及经批准开展的各项其他担保业务等。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新罗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178.37亿元,较上年增长10.74%;负债总计账面数43.10亿元,较上年增长-0.85%;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35.27亿元,较上年增长15.02% 

  2.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分析

  (1)资产配置情况 

  配置固定资产175751.27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8492.51万元,占95.87%;配置设备5546.77万元,占3.16%;配置其他固定资产1711.99万元,占0.97%。配置无形资产11854.81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①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566349.69万元(账面原值,下同),其中,在用562206.2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27%,出租出借3346.7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59%;闲置506.4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9%;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290.2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5% 

  ②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出租出借资产3381.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9%。其中,固定资产3346.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9%;无形资产及其它34.9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③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对外投资总额5390.00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5390.00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5995.65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5991.08万元,占99.92%;无形资产4.58万元,占0.08% 

  (4)资产收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资产实收收益6370.24万元,其中,出租出借资产收益415.22万元,资产处置收益5955.02万元。 

  3.资产总体绩效情况

  (1)资产整体配置效率 

  ①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土地账面面积188.25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3323.50万元,账面净值13222.47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85.71万平方米,占比98.65%,出租出借0.73万平方米,占比0.39%,闲置1.81万平方米,占比0.96%。本年度新增19.19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1345.18万元。 

  ②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房屋账面面积185.56万平方米,账面价值403733.0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41.30万平方米,占房屋的22.26%;业务用房面积116.56万平方米,占62.82%;其他用房面积27.70万平方米,占14.93%。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80.76万平方米,占97.42%,出租出借3.58万平方米,占1.93%,闲置0.38万平方米,占0.20%,待处置0.84万平方米,占0.45% 

  ③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车辆账面数量364辆,账面原值6095.91万元,账面净值1513.24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354辆,占97.25%;待处置10辆,占2.75% 

  ④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1231日,账面在建工程60128.44万元,其中,在建54213.99万元,占90.16%;停建22.19万元,占0.04%;建成未使用0.93万元,0.00%;已投入使用5891.33万元,占9.80% 

  (2)资产使用效益 

  截至2024年1231日,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30304.42平方米,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11.43平方米;闲置资产506.40万元,闲置率0.09%。。 

  (四)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2023年新罗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9450.25公顷。2023年新罗区土地总面积2673.1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143.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园地面积2744.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林地226961.48公顷,占84.91%。草地182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17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0%、交通运输用地356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水域429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其他土地441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水工建筑用地90.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湿地97.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2.矿产资源。新罗区是福建省重要矿产地,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全区已发现矿种46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6种、非金属矿产和其他矿产39种。不同程度探明储量的矿种有20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76处。截至2024年底,全区各种矿产保有资源量为:煤矿7133.966万吨、铁矿3.388亿吨、高岭土原矿3028.04万吨、石灰岩2.89亿吨。2024年,全区在册有效采矿权39个,年开采矿石量1344.93万吨。 

  3.森林资源。目前全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33.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3%,森林覆盖率78.94%,森林蓄积量2501.43万立方米。全区国有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九龙源国有林场和新罗区国有林场,全区国有林场经营面积59.84万亩,占全区林业用地面积的17.94%,森林蓄积量267.96万立方米,占全区森林蓄积的10.71% 

  4.水资源。全区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总长度约693公里。全区共有水库39座(区管水库35座),总库容5.51亿立方米。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7.78亿立方米,多年人均拥有水资源量约为3238立方米。全区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33.32万千瓦,其中已开发30.51万千瓦,开发率为91.6% 

  5.生态环境质量。202416个国、省控断面综合水质I-III类优良水质比例100%I-II优质水比例68.75%,较去年同期提高12.5个百分点。16个小流域断面综合水质I-III类优良比例100%I-II优质水比例为81.25%10个市控断面I-II优质水比例为60%,较去年同期提升30个百分点。优质水比例取得新的突破,雁石桥、小池镇、马坑、黄庄村桥目标由Ⅲ类提升至Ⅱ类,优质水比例为68.8%,该比例为“十四五”期间最高比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2.16,同比下降0.21,在全省9个地级城市排名第1;首次实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比例、优级天数比例、PM10浓度、PM2.5浓度、臭氧等六个全省第一。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危废处置利用率达97.18%,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持续推动国企深化改革

  一是进一步壮大国资国企实力。深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抓手,开展管理层定岗定编,探索建立岗位双通道,建立任期契约化管理体制和中层干部竞聘常态化机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为手段。以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效益化为目标,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四大国企增强企业市场化经营理念,做好企业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聘请专业管理咨询团队,结合企业实际,推行基于市场化战略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梳理企业盈利点,规划企业发展方向。推行市场化、差异化考核机制,通过全面预算、平衡计分卡等,将高管及员工的个人绩效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捆绑,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

  三是优化完善国企经营管理。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指导和出台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体高管、中层聚焦经营业绩、突出刚性奖惩的管理机制,推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管理,完善企业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管理体系现代化。

  2.健全国资监督约束机制

  根据监管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了国资国企监管制度系统化目录内容,2024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受处分处理人员扣减薪酬办法》《龙岩市新罗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工作指引》《新罗区国资办所监管企业权属二级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关于规范和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绩效年薪差异化分配原则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绩效、任期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构建专业化、系统化的国企监管制度框架。 

  3.助力财政开源增收化债

  一是购买交通、住建大楼等政府性存量资产,增加非税收入12661万元;二是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取得项目融资贷款,摘牌河道清淤、库区治理等特许经营权,增加非税收入42725万元;三是压减政府性投资,节约财政资金。对区属国企实施的100万以上的10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按“压减、置换、暂停、取消”逐个进行分类处置,共压减项目投资5.4亿元,暂缓或减少项目投资11.23亿元。 

  4.有效发挥投融主体作用

  截至2024年12月底,所监管企业累计实施400万元以上项目255个,完成投资122.02亿元,下一步各国有企业将加强与银行、券商、评级机构等沟通对接,探索建立多样化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同时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综合成本。 

  5.全面提升国企运营质效

  组织对区属国企资产及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清查摸底,开展经营性资产资料查询、办证、资产预评估价值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区属国企共完成资产办证50宗,其中资产首登29宗,完成资产转移登记21宗,通过推进办证取得19笔抵押贷款43277.43万元,共化解15处历史遗留问题,有力推进了资产有效化,提高资产利用率。 

  6.加速推进国资国企合作

  持续推进所监管企业与省属企业开展闽西革命老区(龙岩)高质量发展项目对接工作,同时与央企、广州、厦门市区国企在基础设施建设、股权投资、供应链贸易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常态化机制。2024年区国资办所监管国有企业与央企对接项目3个,与省属国企对接项目2个,与厦门市国企对接项目4个,与广州市国企(含黄埔区国企)对接项目14个,全年共签约项目13个。 

  7.凝心聚魂坚持党建引领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持续转化为新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培育党建品牌,提升特色影响力。坚持融入公司治理、融入业务发展、融入企业文化三融入工作思路,深化一企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的创建,积极加强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以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工作的具体成效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生态。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把作风建设与生产经营、企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向纵深推进。  

  (二)区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全力抓好主责主业。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力保障担保服务不断档、不缺位,多措并举靶向施策为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4年为1152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担保11.39亿元,实现融资担保放大倍数5.71,省再担保备案率71.46%,居全市排名前列。一是拓批量。持续深化银担合作,2024年与龙岩农商银行签订《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撬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金额6亿元,服务客户1042户。锁定总体银担业务代偿上限1%,由银行负责对贷款业务进行审批、放款和贷后管理,不再进行重复尽调,为企业提供更快速更高效更优质担保服务。二是优项目。优化存量担保项目,通过调整合作银行、置换借款主体等措施逐步将原全额担保的项目争取与银行8:2风险分担,即银行分险20%,并进行省再担保备案,切实降低担保风险,进一步强化合作银行主体责任,提高有效担保能力,更好引导金融机构帮扶企业发展。三是降保费。积极践行惠民社会责任,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助企纾困靠前发力,主动降费让利。采用差异化担保费率标准,融资担保平均年化费率已降至0.44%。大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全年为市场主体让利超1000万元,助力民营经济轻装上阵。四是提质量。以实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目标,严守保前、保中、保后三道防线,全力构建制度防火墙,坚守风险底线。近三年来代偿金额呈逐年下降,2024年实现0代偿,为担保业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五是送服务。为各类项目建设提供221.15亿元工程支付、履约担保服务,替代传统保证金,极大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占用,有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帮扶企业渡过短期融资困境,发放应急还贷资金33笔,金额合计2.52亿元,服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5户,为中小微企业解急忧,来及时雨。

  2.严抓代偿追偿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对市场环境及行业风险的研判,2024年融资担保项目、非融资保函以及应急资金业务均未出风险,实现业务0代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一户一策追偿措施,2024年收回代偿追偿款800.19万元。一是厘清现状,主动出击。通过实地走访反担保人,针对部分债务人消极应对还款的不利现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民事判决文书,对债务人晓以利害,督促反担保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通过反担保人人均分摊债务本息,收回代偿追偿款341.94万元。二是持续加大资产处置力度。积极向区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法采取拍卖等方式,尽快盘活不良资产,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尽早变现回收代偿款。三是一户一策稳步推进追偿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有资产且有优先受偿权的,依法加大处置力度;对按时履行还款计划的,积极帮助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提高其还款能力和意愿;对所有追偿措施已落实但暂时无法处置资产的,紧盯不放,实时监控,确保抵债资产安全维护管理。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现行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统筹,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厘清资产权责边界。二是构建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认真履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支持各主管部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资产管理,财政监督与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形成合力。

  2.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充分发挥制度作用。转发财政部印发《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级单位房屋资产、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加强临时机构国有资产制度建设。制定《新罗区临时机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暂行管理办法》,对临时机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进行具体规定。三是全面梳理家底。在布置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时,增加资产数量指标,要求加大数据审核力度,确保资产全部入账。 

  3.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为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稳步壮大财政实力,积极配合做好“三赛三竞”开源增收化债工作,牵头做好促化债专项行动中盘活闲置资产。一是牵头推进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扩大了财政增收渠道,增加非税收入12661万元,其中(1)完成交通、住建大楼收储工作,增加非税收入9176万元;(2)完成原商务局、工信局办公楼协议转让,增加非税收入1066万元;(3)完成建发云著、保利和院2个配套市场协议转让,增加非税收入2419万元。二是依法合规公开出让特许经营权,增加非税收入42725万元,其中(1)完成河道生态修复保护(二期)特许经营权出让,增加非税收入17900万元;(2)完成白沙及万安库区水域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项目经营权出让,增加非税收入24825万元。 

  4.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工作。一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审中,从严控制资产配置,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二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资产盘活长效化工作机制,统筹利用资产调剂、共享共用、出租处置等盘活方式,不断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三是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的衔接机制。健全资产信息卡标准化管理,实现资产使用、处置等事项全流程业务线上处理,推动资产信息共享和跨部门、跨单位调剂使用。

  (四)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一是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新罗区耕地保护与执法监管问效办法》,耕地保护与执法监管实行党政同责,将耕地保护责任更加压实,定期对各镇(街)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函告预警、约谈、效能问责等,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到位。2024年,龙岩市未下达新罗区2024年补充耕地的指标任务,新罗区完成补充耕地468.92亩,新增水田468.92亩。二是积极服务经济发展。2024年,全区共获批龙岩东肖溪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32个项目,总用地679.8亩,耕地55.31亩。2024年共完成出让项目11宗,出让面积750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4309万元。三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加快推动闲置土地及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市本级(含新罗区)处置到位3810亩,处置率26.97%。闲置土地市本级(含新罗区)完成处置1宗,面积115亩,处置率13.66%积极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完成自然资源部及省厅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及分类处置工作。2024年我区确认2020年73日以后新增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18宗,面积59.58亩,其中耕地47.70亩。截至20241231日,已补办用地手续27宗、拆除复耕78宗,整改处置率89%;2024年部下发卫片图斑2531宗,面积7019.38亩,耕地982.31亩。经核实累计新增违法图斑668宗,违法面积1329.18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8.28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5.44%,远低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0亩和违法占用耕地比例15%的约谈问责标准;2024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新罗区共21个问题,其中已整改并通过省厅审核10个,整改率47.62%四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新罗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计划安排,全区183个村庄已全部编制完成,实现规划管控全覆盖(含2020年前完成16个)。2024年完成新增编制8个村,规划调整21个村。该项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推进,保障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确保村庄规划实践发展的需要。五是加强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求,2024年新罗区应编镇国土空间规划5个(适中镇、大池镇、小池镇、岩山镇、万安镇),5个镇已完成镇级审查,下一步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后续相关程序。 

  2.矿产资源方面。一是推进矿权出让工作。积极服务好支柱产业矿业经济发展壮大,切实保障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龙岩市新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为依托,扎实推进“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项目落地实施,成功出让白沙镇大科玻璃用砂岩矿、江山山塘矿泉水、紫金山地热等三个探矿权,合计拍卖成交金额5611万元。另外,白沙内山萤石矿探矿权出让计划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万安小陈坑稀土矿项目被国家自然资源部纳入出让区块备选库,并完成探矿权出让协议公示;配合办理到期采矿权的延续以及马坑铁矿、东宫下高岭土矿、中甲石灰石矿等矿山的采矿证变更工作,为企业纾难解困,并按规定对新增的资源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全年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入库8311.92万元。二是开展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工作。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罗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等矿产品处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抓好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有偿处置工作。已经完成马坑矿业采选矿、龙岩市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等11个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有偿化处置工作,处置收入1807.99万元。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在全区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2024年专项行动,对全区生产地采矿山逐个开展实地核查。累计督查镇街455次,督查无证矿点1471个次,共查处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案件10宗,移送6宗非法采矿涉刑案件。四是抓绿色矿山创建。全区共有12家矿山企业纳入市级创建库。同时,持续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废弃矿山修复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复绿效果不佳及时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做好接受省级抽检相关准备工作。 

  3.森林资源方面。以全面实行林长制为抓手,严守生态底线,持续抓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不断保护森林资源。一是抓紧抓实林长制工作。落实五项配套制度及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各级林长巡林等工作,并依托智慧林业监管中心平台,以“社会化服务+智能化巡护+科学化考核”一体化智能森林管护模式,新增“短信推送功能”“巡护一张图视频对接功能”“智慧林业APP首页公告栏”等功能。合理制定无人机高空巡航路线以及国家森林督查卫星图斑专项飞巡,构建“空、天、地、人”一体化的林业感知网络,实现森林资源巡护全覆盖。1-12月智慧平台上报巡护事件4326 件,已核实4325件,核实率 99.98 %二是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全区累计查处行政案件73起,其中违章用火2起、非法侵占林地案件61起(查处面积13.31公顷);向新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7起;向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移送涉刑林业案件1起。同时,推进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清零”攻坚行动和2024年图斑整治工作。2024年第1期森林督查图斑29个,第2期图斑48个,均已完成自查,未发现违法图斑。三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等规定,严格控制低产低效天然林改造,禁止采伐改造低产天然阔叶林。2024年没有突破上级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四是强化国有林管理。全区国有林地分别由九龙江源国有林场和新罗区国有林场负责管护,并严格落实森林资源分类经营措施,实施国有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122512亩、国有生态公益林补助面积242546亩,累计下拨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282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13.54万元、生态林补偿基金552.58万元,均按照相关使用管理要求支出使用。五是加强国有森林资源培育。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示范林、林分修复、珍稀林木培育等领域建设,2024年累计完成国有森林资源培育面积6044亩,其中造林更新1202亩、森林抚育4842亩。 

  (3)水资源方面。一是加大水资源开发力度。2023年,全区完成水利投资8.9亿元,全面完成规划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开发力度,水库建设进展顺利,坪坑水库主体工程大坝建设完工,目前,已开始蓄水。富溪一级水库可研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行业审查,得到省发改委批复。中甲水库可研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行业审查,准备报省发改委批复。引调水工程逐步开展,万安溪引水工程顺利进行,总投资16.25亿元,预计2025年底隧道贯通,2025年通水。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完成投资0.5亿,受益人口2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7%,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二是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龙岩市“十四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工作方案》,严守水资源红线,在全区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我区年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实际指标均优于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值。2023年,我区用水总量2.1110亿/立方米(考核指标3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21.1立方米(考核指标3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7立方米(考核指标13立方米);三是从严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2024年,开展水事执法检查71次,出动人员273人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起,罚款1万元。四是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落实计划用水,规范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变更、延续程序。2023年全区取水许可证保有量321本。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023年共计征收水资源费765.32万元。五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制定《新罗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区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动我区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六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节水宣传知识展架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并通过新媒体举办网络知识竞赛,向群众宣传水资源相关知识,提高爱水、护水意识。七是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建立水权制度,明晰水权。积极推进建立水权制度,明晰水权,探索水权交易模式,2024年全区完成交易4笔,累计交易水量1210.5万立方米。

  5.生态环境方面。我区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有效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在养殖业密集区的下游及重要湖库谋划新建19个自动站点,采取自动监控手段,掌握水质情况。建立新罗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信息互联会商机制,制定《新罗区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对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和环境污染行为执法监管。九龙江流域(新罗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对21处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进行实地摸排,暂未发现新增村庄黑臭水体。二是强化大气污染整治。持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对城区三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进行运维检查和监督,目前正常运行中;对16家企业核定可交易排污权,开具排污权总量确认意见;督促6家水泥厂开展SCR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1家已建成投运;实施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提升治理,建成区内锅炉提升改造达序时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圆满完成2024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任务。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并排查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有效管控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完成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27家次;以“1+N”模式实施煤矸石综合整治项目中12个子项目均已通过区级验收。14处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处污染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3处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58家次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完成2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区域国控点位周边调查;龙岩市新罗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已通过验收,二期项目在有序推进中。四是加强环境监管与执法。全年受理办结环评报告表10件,排污许可证新证核发32件、重新申请48件、变更38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延续2件、变更1件,应急预案备案45家。环保“双随机”执法抽查一般排污单位30家,重点排污单位65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64家。立案处罚环保违法案件71起,处罚金额531.9569万元,已移送行政拘留1起。受理12369平台、12345平台、信访平台、网络舆情等环保投诉件1367件,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五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梳理形成新罗区2024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突出问题整改清单(19项),建立完善的问题整改跟踪调度机制;抓好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现第二轮省环保例行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97件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94件,其余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整改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负担重”,即债务风险高。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2024年底,四大国企负债率分别在59.99%84.95%之间,平均资产负债率78.03%,其中国资集团和龙传集团负债率超过80%。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内部组织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 

  2.“活力差”,即主动经营意识差。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国有企业领导层普遍存在由财政兜底的思想,主动经营意识、效益优先意识薄弱,缺少市场化的经营思维。

  3.“动能弱”,内部分配体系不健全。各国企高管副职绩效未体现差异化,未形成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造成“吃大锅饭”的局面。

  (二)区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利润空间有限。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511号)文件精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共定位,通过降低费率,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保本微利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盈利能力薄弱。

  2.历年代偿款追偿难。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业务年限久,应收代偿款涉及笔数多、公司杂、银行广,且法院执行程序复杂且周期长,导致应收代偿追偿难度大,账上应收代偿难以追回。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闲置盘活待加强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一定程度存在店铺空置、办公用房闲置现象,主要原因一是市场低迷,二是店铺处于老旧、危房状态,三、部分办公用房产权权证不齐,增加盘活难度。

  2.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待加强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种类繁多。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员专职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基础设施等经管资产录入资产一体化不及时,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会计核算难度大等问题。

  (四)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土地资源方面。一是闲置土地处置难度大,闲置土地以政府原因造成居多。按省自然资源厅闲置土地处置要求,只有达到开工标准或纳入储备才算完成处置,建议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消除影响开工建设的因素,收储部门尽快完成闲置土地收储工作。二是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自行占补平衡难度大。新罗区属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大,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难以自行占补平衡,需通过省内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方可实现占补平衡。

  2.森林资源方面。由于我区国有林场经营的山场大部分是村集体拨交山场,林农认为以前与国有经营单位签订的林地长期经营合同有瑕疵,认为国有经营单位已经经营几十年,现在应该把林地归还给他们;还有一些租赁合同到期的租赁山场,村集体不愿续签合同,影响经营区的稳定。特别是随着森林经营效益的提高,群众争山意识日趋强烈,导致村民吞食侵占国有林场经营区的现象,还有蚂蚁搬家式的盗伐盗砍国有林现象仍时有发生。

  3.生态环境方面。个别断面水质较为不稳定。如:漳平顶坊断面。1-12月综合水质仍为Ⅲ类,未达考核目标Ⅱ类。另外,石铭电站汛期污染强度大,个别月份污染物浓度较高。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度较为滞后;中心城区仍会出现颗粒物、臭氧轻污染天气应急情况。 

  4.水资源方面。水资源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新罗区自备水源取水口有185个,已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测94套;存在已安装的在线计量设备精准度不足和管理技术维护不到位现象,经常出现数据不准确问题,这影响的水资源定额管理和水资源费的征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深化改革“总抓手”,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贯彻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区属国企业务、资源优化整合。精减和优化机构、人员配置,推动管理层干部周期性、程序化的竞聘上岗,推动国企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落到实处,实现“择优录用、优胜劣汰”,真正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

  2.构建监管“安全网”,强化全过程制度监督。构建穿透式监管格局,打造国资安全长效屏障。立足管资本为主定位,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专业化、系统化的国企监管制度框架,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3.优化考核“指挥棒”,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推动区属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落实国企高管差异化考核机制,以绩效为导向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的分配机制。

  4.拓宽融资“辐射力”,提升资本运作能级。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融资信息资讯互通、资源互补、资金互通的新格局。积极发挥股权、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功能作用,向上争取重点领域专项债资金,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盘活政府性存量和市场化融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国企融资能力。

  5.打好风险“攻坚战”,筑牢企业发展屏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督促和指导国企制定债务风险防控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增收节支、资产盘活、展期降息等方式,千方百计逐年化解存量债务,实现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区间,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6.盘活资产“新引擎”,加速招商引资增势能。加快对房屋、土地等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推动资产盘活效率。重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动产业平台招商、楼宇招商,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加强基金招商,依托全省首家城市金融会客厅--龙津基金小镇为载体,立足金融会客厅、赋能加速器、投资朋友圈三个定位,有效发挥现有存量基金“牵引器”和“助推器”作用,吸引更多投资机构和优质项目精准落地,实现“招投联动”,有效激发区属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活力。 

  (二)加强区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深化政银企担联动工作机制,促进担保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个人过桥资金业务增户扩面,为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创收增添动力。力争新增1个亿担保业务规模,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保持5.0以上,年化担保费率下降至0.6%。探索银担见担即贷合作模式,实现从银行主推到担保公司主推的突破,促进担保支小支农效能进一步提升。

  2.提高风险防控和运营能力,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

  打好代偿追偿攻坚战,做实追偿清收后半篇,聚焦控增量、压存量、强清收的工作目标,按照代偿余额的10%制定全年代偿清收计划,计划收回300万代偿款。调整优化担保产品结构,有效化解存量项目风险。

  3.树立实干风向标,筑牢廉洁从业防火墙。强化压力传导,年度考核指标分解到部门,再量化到个人,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高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环境。牢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增强职务犯罪的免疫力,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1.全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

  一是对因市场低迷导致空置的店铺按规定采取降低租金评估价。二是对老旧、危房进行危房鉴定,到达危房拆除条件的报批报废后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危房消除的进行加固管理。三是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闽委办发〔2022〕6号)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采取收储、不低于评估价协议转让等方式将入驻未来城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有偿划转给区属独资企业,进一步壮大区属独资国有企业资产。 

  2.全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强化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按照资产管理规定,明确财政、部门、单位资产职责,二是开展全区房屋和土地清查,建立房屋和土地台账,实时掌握房屋和土地闲置和出租变动情况。三是持续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会计核算及录入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平台工作,健全政府基础设施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等资料,做好账卡、账账、账实相符。四是加大资产监督检查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列入2025年度监督检查项目之一,收集审计、巡察关于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资产存在问题整改。五是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数据资产相关文件,做好数据资产编制、登记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1.土地资源方面。一是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措施。积极跟踪省市重点项目的报批进度。为省、市项目提供零距离上门服务,指导解决项目用地报批出现的问题。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镇(街)耕地保护责任,持续加大补充水田力度,确保我区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耕地质量、数量不降低。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加强用途管制及项目选址,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三是强化批后监管工作。结合动态巡查系统做好巡查工作,对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防止土地闲置。并做好项目用地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作;继续开展批而未供清查工作,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批而未供清理处置情况和供地情况,切实清理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切实提高供地率。四是强力推进卫片整改。组织开展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查处整改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实现零问责。做好土地例行督察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森林资源方面。一要抓好造林绿化。加强乡土珍贵阔叶树造林,推进成过熟林更新,改造提升纯林和低效林,打造花化彩化景观林,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增强森林固碳能力。二要强化森林抚育。加强退化林修复,对主要树种株数密度不合理、森林健康问题严重的林分以及年龄老化、退休林分、幼树幼苗更新不良的林分,精准识别退化成因,采取抚育间伐、更新采伐、卫生采伐以及树种结构调整、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实施退化林修复,全面提升固土保水等功能。三要全力维护国有林场经营区稳定。深化“武平林改”经验,以明晰产权、落实权益、加强监管为重点,研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继续对拨交和租赁集体林地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承包合同,确保林场经营区长期稳定。本着坚持“尊重历史,维持现状,依法办事,保持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场、村矛盾,坚决制止并积极稳妥处理吞食、侵占林场经营区的行为。四要强化涉林违法打击。根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有序推进执法改革工作,做到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不减,林业执法力量不减。五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与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采取死亡松树清理、预防性采伐等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及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3.矿产资源方面。一要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聚焦市场需求,根据产业布局、供需平衡等因素,制定矿业权出让计划,持续推进矿业权出让工作,2025年重点推进白沙内山萤石矿探矿权出让及万安小陈坑稀土矿探矿权的申办工作。二要积极服务矿山企业发展。积极推进马坑铁矿、东宫下高岭土矿、天山石灰石矿等矿山增储扩产工作。通过盘活矿产资源,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积极构建“资源-材料-产品-产业”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推动矿业产业优化发展,充分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三要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谋划2025年度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治理资金,继续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按经批准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治理”。 

  四要强化涉林涉矿违法打击。根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有序推进执法改革工作,做到矿产资源管护力度不减,林业执法力量不减。

  4.生态环境方面。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流域水质提升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保持养殖业执法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各流域的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摸排,动态监测各流域水质状况。按照《龙岩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优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确保我区水质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及时督促水泥企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建设工作;加大对重点VOCs产生企业、颗粒物重点排放企业及工地的监管力度,减少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积极做好颗粒物、臭氧轻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推进新罗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林坑煤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涉重金属矿采选集中区域、重点监管单位突出土壤生态环境问题和短板,深化推进土壤污染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抓好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全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危固废物管理,持续做好危废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环境监管方面。一是积极处理各类环境信访工作,严格执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等各项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全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4.水资源方面。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一是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在水资源论证、管网内重点取水户监管等工作方面严格使用定额。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所有自备水源及管网非居民用水户精准下达计划用水通知书,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二是强化取用水管理。每年定期开展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取水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三是提高水资源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全面完成60个重点取水户取水计量在线接入和在线计量维护,实时紧盯取用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