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罗区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651.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8.94万元,下降29.98%。主要是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规范和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数11.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59万元,下降53.14%。主要是加强出国经费审核和监管,单位减少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81.3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4.52万元,下降40.14%。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559.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1.83万元,下降27.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数17.9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9.52万元,下降81.5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541.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2.31万元,下降19.65%,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履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