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在新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新罗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以争当排头兵“6+1”专项行动、项目拼抢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为推动我区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全力当好“三个排头兵”、加快建设“三个区”贡献财政力量。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全区代编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414200万元,增长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96900万元,增长6.5%。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的全区总财力23413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区财政支出234131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
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支出政策调整、实际执行情况变化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引起财力变化,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500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2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18514万元。
预计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详见附表一)。预计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000万元(含上级专款、新增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支36747万元,减幅8.1%(详见附表二)。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384314万元(含上级专款、新增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支30803万元,减幅7.4%(详见附表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8%(详见附表四);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86515万元,比上年增支95603万元,增幅105.2%,其中:专项债券支出118100万元(含2021年结转专项债支出61100万元,2023年新增专项债支出57000万元)(详见附表五)。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76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2.53%(详见附表六)。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026万元,比上年增收8093万元,增长13.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177万元,比上年增加4777万元,增长9.1%(详见附表七)。
由于会计年度因素,2023年财政决算尚未开始,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在决算编制后还会有所变化,待决算编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23年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1.大力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成本。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冲击影响,加大扶持力度,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或6个月租金,并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租金减免政策,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2023年我区累计减免金额6948万元,减免户数2559户。
(2)落实惠企政策促进企业发展。为促进我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2023年累计拨付惠企资金2.13亿元,其中:区本级惠企资金6329万元(主要为招商项目补助资金、龙泰新能源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卓越新能源区级专项补助等),失业保险金7485万元,工业企业技改研发1119万元、商贸企业补助、培育限上企业做大做强补助1161万元。
2.民生保障更有力度
(1)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一是全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2023年共拨付城乡低保资金291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024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70万元。二是做好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机关养老保险金提标工作,确保足额发放到位,2023年,全区共拨付企业职工养老金48450万元,机关养老金4181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1640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105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5511万元。三是加大稳就业力度,2023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7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四是兜牢“三保”支出保障责任,2023年全区按省定标准实际发生保障基本民生支出87968万元、保工资支出102409万元、保运转支出8118万元,以上合计“三保”支出198495万元,“三保”支出保障责任落实较好。
(2)支持健康新罗建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人均筹资标准从84元提高到89元,区级全年配套1360万元。加大补齐卫生与健康事业短板,2023年保障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补助818万元,城市卫生社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及中心项目建设预计全年支出6310万元,5G+智慧医疗已支出443万元,改善人民的就医环境。
(3)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保证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在年初教育细化预算资金安排的基础上,专项增加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2541万元,用于中心城区应急性基础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教学环境,推进小池中心小学、东山三小等4个教育项目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139748平方米,总投资44000万元,新增学位6100个,提升我区办学品质。
3.支持城乡融合和生态环保
(1)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统筹下达2023年区级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资金整合)资金10项,共6572万元。加强资金监管,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筹措、以奖代补”的原则,市奖励、区补助和乡(镇)村自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支持农村保洁员补助资金及农村长效保洁垃圾清运、转运等工作,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
(2)擦亮绿色生态底色。一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继续有序推进并圆满完成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建设。二是用好用足中央、省、市扶持政策,2023年共争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类专项资金47361万元,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交通领域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四好农村路投入,支持我区农村路网建设与养护,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保障民生工程建设。2023年向上争取交通建设资金1142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8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高质量养护发展、公路应急抢通、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路网建设。
4.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1)聚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围绕国家发改委《关于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424号)等文件,加强政策研究,充分利用国家电网对口支援我区等有利契机,精准策划对接项目,全力争取中央和省市政策资金支持。2023年共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8.62亿元(含政府性基金),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持续清理,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当年预算和结转资金,盘活区直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及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长期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结余资金及区级财力安排超过一年未使用的预算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形成资金合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今年以来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157万元,统筹用于支持我区文旅产业融合和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5.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1)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开展零基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我区印发《新罗区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力打造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以零为基点,以绩效为导向,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实施常态化“双监控”,各部门在对所有的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实现、政策平稳运行。2023年选取5个项目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监控工作,督促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主管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完成。2023年的财政重点评价将评价范围扩大到三本预算,选取5个项目作为重点评价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0340万元,绩效评价等级“优秀”的2个,“良好”的3个。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环节绩效管理要求,用好绩效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加强到期债务情况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政府债券本息偿付机制,积极处置政府存量债务,通过预算安排和争取上级债券置换额度,切实履行政府存量债务偿债责任,规范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2023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31585万元,其中:还本91565万元(包含再融资81565万元),付息40020万元。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部门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激发经济活力,扎实推进我区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区、区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一)2024年全区及区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71000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36300万元,增长5%(详见附表八)。全区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322662万元,相应安排全区财政支出 322662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详见附表九),其中: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的财力280515万元(详见附表十),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302622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详见附表十一)。
目前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44933万元,按照规定列入2024年支出预算44933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26136万元按规定专项列支(详见附表十二),一般性转移支付18797万元作为区本级财力统筹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8328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2275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50603万元(详见附表十三),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0603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详见附表十四)。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3000万元,上年结转2007万元;相应安排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07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65295万元,安排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959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余3336万元(详见附表十六)。
(二)实现2024年预算目标的主要工作安排
1. 通力协作,千方百计促增收
(1)提高收入质量。加强财税协作,深入分析税收形势,提高财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税收管征,做好预缴、清缴、补缴、清欠工作,切实形成增收合力,确保应收尽收。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为切入点,紧盯房地产相关产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重点税源行业及纳税重点企业,充分挖掘税源增长点,着力提升收入质量,提高税性比。
(2)深挖非税潜能。围绕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梳理区级房屋、车辆、土地、林权、矿权等国有资产、资源,分类制定盘活方案,聚焦河道清淤、土地出让、林业等特许经营等重点项目,不断做大非税收入体量,提升盘活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区级森林植被恢复费、罚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组织,督促单位及时缴库,增加区级可用财力。
(3)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当年预算和结转资金,盘活区直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及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长期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结余资金及区级财力安排超过一年未使用的预算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形成资金合力,缓解一般公共预算极度“紧平衡”压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4)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好上级政策,利用好国家电网对口支援我区的有利契机,尽快对接对口支援政策、资金,特别是教育、交通、卫生等资金需求量大的重大民生项目;修订完善《向上争取资金考核管理办法》,落实经费补助的奖惩机制,督促鼓励各镇(街)、区直部门积极向上“跑项目要资金”,拓宽财力来源,缓解区级支出压力。
2. 优化结构,有保有压促平稳
(1)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思维方式和纪律要求,坚决落实“四个一律”,精打细算,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强化预决算约束机制。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严控财政支出规模,坚决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坚决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制度执行监督,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严控部门预算追加,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支出预算,当年新增支出由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或在年初预算中调剂解决。
3.聚焦民生,提质增效促发展
(1)兜牢“三保”底线。将“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首要位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要求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确保不甩出“三保”支出缺口。同时,强化“三保”执行监控预警和风险点研判,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2024年“三保”预算保障情况,年初预算按当地标准实际安排“三保”支出186218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其中,“保工资”支出101165万元、“保运转”支出802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77033万元。
(2)切实改善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民生事业财力保障,提高资金效益,落实好区委和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
4. 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守底线
(1)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2)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统筹好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强化专项债资金绩效及项目收益考核,不断健全“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落实“谁举债、谁管理、谁偿还”的主体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还本付息,最大化实现项目生命周期内收益覆盖本息。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提高借新还旧比例,缓解偿债压力,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债工作,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3)严肃财经纪律约束。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监督,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强化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审查监督发现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24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罗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新罗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2.2024年重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