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在新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新罗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新罗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以争当排头兵“三赛三竞”活动为抓手,增强经济潜在增长动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全区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24年全区代编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71000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36300万元,增长5%。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的全区总财力32257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区财政支出322572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
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支出政策调整、实际执行情况变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引起财力变化,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298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15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56125万元。
预计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9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减幅7.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减幅6.4%(详见附表一)。预计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023万元(含上级专款、新增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支26661万元,减幅6.1%(详见附表二)。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381605万元(含上级专款、新增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支22727万元,减幅5.6%(详见附表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91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92万元,增幅1%(详见附表四);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90638万元,比上年减支74019万元,减幅45%,其中:专项债券支出27210万元(详见附表五)。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58万元(含上年结转数),调出资金27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6819万元,比上年增收7823万元,增长13.3%,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235万元,比上年增加6744万元,增长11.7%(详见附表七)。
由于会计年度因素,2024年财政决算尚未开始,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在决算编制后还会有所变化,待决算编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财政工作情况
1.以民生导向为出发点,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全区民生领域投入资金309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3%。统筹安排教育资金120678万元,用于保障龙钢学校、龙岩七中西陂分校、龙岩二中初中部等应急性基础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及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强化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至67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9元/人•年。支持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95元/人•年(高于省定标准25元),安排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07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66万元。加大稳就业力度,安排失业保险基金8115万元,就业补助资金900万元。统筹文化旅游体育传媒资金3441万元,支持产业发展。
2.以城乡融合为增长点,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2525万元,用于增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资金4197万元,用于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安排780万元支持农村路网建设与养护、公路应急抢通、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等,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路网建设。
3.以实体经济为突破点,引导新质生产力向上突破
突出 “3+N”产业培育,调动更多重点企业提升发展积极性,统筹落实惠企政策资金3634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展市场、稳定生产经营,优化产业链发展水平。统筹拨付各类商贸企业补助资金1778 万元,支持外经商贸企业发展。安排149万元用于支持龙岩山海协作区、海西龙门物流园、龙州工业园等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4.以风险防控为落脚点,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压实“三保”支出责任,落实县级“三保”专户管理制度,及时调入补足“三保”专户资金,安排196726万元用于“三保”支出,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闽财预〔2024〕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累计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12702万元,自2024年7月后,再无新增暂付款。
围绕“抓增收、促化债”,深入开展财税开源增收专项行动,聚焦煤炭、水泥等重点行业和马坑、侨龙等重点龙头企业, 加强外来建安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税费管理,不断提升收入质量;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实现土地指标调剂收入1.7亿元;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盘活资产(资源)7处、新增探矿权出让3项,剩余砂石等矿产资源处置10宗,实现收入5.35亿元。
认真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责任,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和违规问责,编制《龙岩市新罗区2024年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列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财政支出计划表》,筹集50878万元用于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3529万元,优先用于重点领域和项目投资,争取再融资债券68208万元,优化调整债务结构,确保如期完成隐性债务化解和融资平台退出,稳步化解债务风险。
5.以政策研究为引领点,强化财政统筹与效能监管
吃透中央财政政策以及一系列稳经济宏观政策,强化对新出台的一揽子增量政策的研究分析,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4年共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债券资金)22.4亿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行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成立2个专项督查小组选取账户余额较大的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722万元,统筹用于保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着力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全区61个部门的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管理,对全区61个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选取6个项目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监控,涉及财政资金4894.7万元。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全区财政部门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做好经济工作五个“必须统筹好”的重要关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稳定向上、结构不断优化、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5年全区、区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一)2025年全区及区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42300万元,增长3.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22300万元,增长3%(详见附表八)。全区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324072万元,相应安排全区财政支出324072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详见附表九),其中: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的财力262756万元(详见附表十),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303509万元(含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详见附表十一)。
目前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86433万元,按照规定列入2025年支出预算86433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43348万元按规定专项列支(详见附表十二),一般性转移支付43085万元作为区本级财力统筹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5268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8633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33901万元(详见附表十三),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3901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5951万元,详见附表十四)。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2100万元;相应安排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00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71067万元,安排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969万元,收支对抵当年结余3098万元(详见附表十六)。
(二)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措施
1. 千方百计挖潜增效,开源增收促发展
一是强化税收收入管征,多向发力推动税费收入量质齐升。坚持将税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围绕重点工业企业、矿山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紧盯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深入分析新罗区税收结构和增长点,加强增值税进项抵扣管理,抓好房土两税、印花税等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的稽查核查和清欠工作,实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不断提升收入质量。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组织,拓宽收入渠道为发展注入新活力。结合我区资产、资源特点,合理谋划区级房屋、车辆、土地、林权、矿权等国有资产、资源分类盘活方案,重点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收入、屋顶光伏融资、水库所有权出让工作。三是持续向上对接争取,加大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力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政策导向,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加大与上级部门走访对接力度,找准发力方向,推动部门与镇(街)深度捆绑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契合政策精准策划项目,共同策划生成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四是促进土地收入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收益。盘活土地资产,摸清商服用地存量,做好商服用地的出让前期准备工作,加快东肖高速出口等土地招拍挂进度,尽快形成收益。进一步加大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补充耕地指标等土地指标资源整合力度,推动项目进展,增加土地指标调剂收入。
2. 尽力而为严控支出,减支节流保运转
一是强化预决算约束机制,确保平稳运行。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合理适度安排财政支出,坚决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制度执行监督,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控财政新增挂账,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支出预算,当年新增支出由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或在年初预算中调剂解决。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运行成本。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坚持量入为出,严控各类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坚持办公用房非危不休,公务用车除存在安全隐患外一律不更新,鼓励线上开展公务活动,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严控在编人员附加性成本支出及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大力压减非急非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 合理确定支出标准,兜牢底线保民生
一是落实“三保”责任,确保需求全覆盖。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落实“三保”专户管理制度,强化“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要求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不甩出“三保”支出缺口。同时,强化“三保”执行监控预警和风险点研判,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2025年三保预算保障情况,年初预算按当地标准实际安排“三保”支出186569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其中,保工资支出101341万元、保运转支出8323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76905万元。二是围绕群众关切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作用,筑牢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民生事业补短板,加强社会救助体系,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
4. 多措并举推进改革,释放资源化风险
一是强化风险化解,提升经济抗风险能力。严格按照国务院化债指导组工作要求,落实“1+4”化债方案,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综合财力,提升偿债能力,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规范举债,严控政府债务规模,确保全口径债务率逐年下降。做好辖区金融风险研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安全稳定。围绕暂付款消化计划,进一步梳理暂付性款项的用途、形成时间、暂付金额、暂付对象、暂付期限等,督促有偿还能力的单位限期缴回,确保暂付款消化。二是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对各部门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效率性、效益性以及履职效能进行综合评价,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三是强化预算法治意识,提升财经纪律约束力。坚持预算法定,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强化对增发国债资金的全过程监管,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审查监督发现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25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坚持干字当头、实干为要,增强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夯实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守好基本民生底线,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为接续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罗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新罗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2.2025年重要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3.2025年度新罗区预算收支表
4.2025年新罗区本级政府预算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5.2025年新罗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