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促进有效投资的作用,省财政《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21号)下达我区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52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72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650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本次下达的2022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的一般债务优先安排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务优先安排用于在建及上半年可开工的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予以优先保障。要求各县(市、区)要抓紧做好债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绩效目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将债券资金安排到符合条件的具体项目,并要求各地严格在核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及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由同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为尽快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建议按照文件要求在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229万元内,安排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务752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729万元;专项债务665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一般债务8729万元,拟安排项目如下:
1.龙岩市新罗区苏溪小学迁建工程项目1500万元;
2.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新建项目4729万元;
3.龙岩七中西陂分校项目500万元;
4.国道G358线小池至上杭古田公路工程项目2000万元(乡村振兴项目)。
二、专项债务665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通知,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1.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20000万元;
2.2021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853万元;
3.新罗能源互联网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8647万元;
4.龙池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
5.未来城生物医药制造园二期建设项目10000万元。
以上债务限额及举借计划已于2022年8月8日经龙岩市新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