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新增区级政府债务限额及举借计划
时间:2023-09-11 09:49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促进有效投资的作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14号)下达我区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18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0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750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在核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及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由同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一般债券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小水库除险加固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安排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 

  为尽快发挥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建议按照要求在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1803万元内,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180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303万元,专项债券875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一般债券4303万元 

  1.龙岩市新罗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486万元; 

  2.龙岩市铁山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工程一期项目600万元; 

  3.龙岩市曹溪中心小学扩建(一期)项目600万元; 

  4.莲东小学天马校区新建项目717万元; 

  5.龙岩市龙门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500万元; 

  6.红坊第二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500万元; 

  7.龙岩市新罗区溪南小学南城校区新建项目900万元。 

  (二)专项债券875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通知,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1.新罗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10000万元; 

  2.新罗区未来城生物医药制造园二期建设项目10000万元; 

  3.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47500万元; 

  4.新罗区银雁新城轻纺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000万元。 

  以上债务限额及举借计划已于2023816日经龙岩市新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