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在核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及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由同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一般债券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安排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
为尽快发挥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建议按照要求在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8779万元内,安排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务387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529万元,专项债务2525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债务13529万元(其中:教育10000万元,交通3529万元)
1.白沙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1800万元;
2.苏坂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1200万元;
3.龙岩市第五中学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2000万元;
4.龙岩七中西陂分校新建项目1600万元;
5.龙岩龙钢学校扩建项目500万元;
6.龙岩市第二中学(东区)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500万元;
7.实验小学铁山分校新建项目500万元;
8.莲东小学天马校区新建项目1400万元;
9.龙岩市新罗区苏溪小学迁建工程项目500万元;
10.国道G358线小池至上杭古田公路工程新建项目3029万元;
11.X610小云线道路改造工程(319国道-小池互通)项目500万元。
(二)专项债务2525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通知,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1.新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18080万元;
2.创业小区(公租房)项目5000万元;
3.山茶油公共榨油中心项目1170万元;
4.龙岩市新罗区东肖红色旧址群开发保护利用项目1000万元。
以上债务限额及举借计划已于2024年9月2日经龙岩市新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