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批政府债务限额及举借计划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5〕40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25年第四批政府债务限额83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830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在核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及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由同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设专项债券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安排用于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
一、2025年第四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安排情况
根据我区财力状况等因素,结合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投向和本地实际情况,拟在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8300万元内,安排举借地方政府债务83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专项债券83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新罗区银雁新城轻纺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800万元;
2.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3500万元。
以上债务限额及举借计划已于2025年11月24日经龙岩市新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