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通知精神,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罗区2026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请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请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经所在镇(街)推荐盖章后上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xlqkjg@163.com。
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晓露
联系电话:15259021608
附件:1.2026年新罗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2.2026年新罗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申报书
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
2026年新罗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完成2026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由吴正如局长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分管领导陈金斌具体抓项目,具体业务由科教外经股承担,不定期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上报信息,组织开展项目指导及检查督查活动,跟踪项目后期运行情况等。
二、实施目标
在我区开展对台农业产业合作,建设配套生产设施,推动台湾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推广示范,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
三、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在全区实施台湾农业良种、技术等引进推广示范,建设1-2个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进一步突出科技合作,发展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大力推进台湾农业“五新”辐射推广示范,聚焦重点区域、聚焦特色产业、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项目带动、基地建设和技术培训,培育我区特色现代农业新亮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闽台农业产业合作,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及配套生产设施,推动闽台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引进台湾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农机装备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台资农业经营主体,或与台资农业企业合作的农业经营主体。
五、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15-3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六、拨付程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用于支持当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如实填写《2026年新罗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申报书》,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书面申请。申报材料请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实施方案或项目预算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赋码证明、征信报告、项目建设前照片、荣誉证书等顺序胶装成册。上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
2.项目需经所在镇(街)推荐盖章后上报,上报截至7月31日下午下班前。
3.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审定,优先安排重点扶持、规模大、带动力强、经营主体有实力,且已完成可追溯主体备案,确定拟承担项目单位和实施内容。
4.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5.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材料需按封面、目录、建前、中、后照片及其他必要附件装订成册。
附件2
2026年新罗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
推广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目标、实施地点和范围、实施内容以及效益分析等)。
三、经费概算(工程类需附项目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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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建设名称 |
建设内容资金用途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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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财政补助 |
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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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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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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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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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