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龙岩市新罗区达盛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实施2026年新罗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的公示
时间:2026-08-04 08:4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9号)文,省下达我区65万元用于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项目。对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设施装备补助金额为投资总额的80%。重点支持水稻精量播种、水稻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暗化出苗室、叉车、高性能插秧机等装备购置。具体建设内容参考《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参考标准》。经2026年8月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龙岩市新罗区达盛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实施2026年新罗区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附后),现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联系单位:新罗区农业农村局(新罗区南城莲庄北路15号)

  三、联系电话:0597--2291183(区农技站)

  四、监督电话:0597--3296218(新罗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2026年新罗区粮食产能区

  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适中镇建立1个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2个两百亩以上规模的粮食作物高产高效示范片,分别位于适中镇仁和村面积220亩、洋东村面积210亩,种植烟后稻。推广水稻育秧点 “1+N” 模式,以新建工厂化育秧点为核心(1 个主育秧点),配套建设 3个村级简易育秧点(N 个辅育秧点),为周边农户、种植大户提供秧苗。

  二、项目参加人员

  项目负责人:陈金斌

  技术负责人:陈碧梨

  参加人员:谢璟萍 练锦辉 卢丽红 杨秋岩 谢毅钦 郑丽 谢腾

  三、实施内容 

  1、建立以中稻为主的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重点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集成应用精量播种、全程机械化生产等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实现粮食生产绿色提质增效。

  2、示范推广“三主融合”。挖掘地种肥药全要素、耕种管收全环节的增产减损潜力,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三主融合,实现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发展。生产上重点示范推广水稻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工厂化机插育秧、合理密植、优化施肥、全程机械化、绿色防控等技术。

  3、提升集约化生产能力。支持规模经营主体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着重提升播种、育秧、移栽、收获等关键环节设施设备,增强规模主体的经营能力与服务水平。加大水稻“1+N”育供秧服务模式推广,采取统一品种、统一育供秧等措施,培育健壮秧苗,提升规模经营主体水稻育供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促进粮食作物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资金使用范围

  对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设施装备补助金额为投资总额的80%,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省级财政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5万元。重点支持水稻精量播种、水稻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暗化出苗室、叉车、高性能插秧机。具体建设内容参考《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参考标准》。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等费用开支不得列入补助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以及其他项目补助。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体责任。

  、资金管理

  项目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财务处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六、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实施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新罗区适中镇

  2、实施主体:龙岩市新罗区达盛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3、主要建设内容

  1)叠盘暗化出苗车间

  叠盘暗化出苗车间建设面积根据规模主体生产育秧需要与能力进行确定,原则面积在100m2以上,顶部和四周均用彩钢夹芯板包围;车间高度3米以上;车间主体结构采用轻型钢结构,边立柱间距小于4米。架设通风、通湿管,配套智能温湿调控系统、雾化装置、照明装置、加热系统及通风系统等装置。

  2)配套设备

  建设与叠盘暗化出苗车间相衔接的播种操作间(原则400m2以上)。配齐生产效率每小时600盘以上的全套秧盘精准播种流水线,包括床土粉碎筛选机、铺覆土、洒水、播种、育秧盘、育秧全营养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等成套设备,确保单季可服务机插面积1000亩以上。

  同时,可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购置乘坐式高性能插秧机、载荷2500公斤以上的内燃(柴油)叉车等机械设备。

  4、相关要求

  1)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需挂统一编号的标牌。材料选用金黄色钛合金板,厚度1.2毫米,规格:75厘米×50厘米;制作工艺为腐蚀喷漆;字体为黑体字,序号颜色为红色,其余均为黑色。(编号由省厅统一安排)。

  2)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业主必需书面承诺每年所服务的水稻机插秧苗供大田机插面积500亩以上(含自用),水稻育秧服务5年以上。

  3)所有产能区项目购置的机械设备必须印上“福建省粮食产能区项目补助机械产品”字样。​

  (二)建设进度安排

  2026年6月:利用原有老旧育秧设备完成620亩种植面积。

  2026年8月-2026年9月:完成车间建设、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等。

  (三)资金预算

  项目总投资 81.81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65万元,实施主体自筹16.8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1

钢结构操作间

500

550

275000

含地面硬化

2

秧盘精准条播流水线

1

86300

86300

配置包含:精准条播播种机、自动供盘机、自动叠盘机、浸种网兜、床土粉碎筛选机

3

9寸秧盘

13500

4.8

64800

 

4

叠盘暗化出苗车间

1

113000

113000

架设通风、通湿管,配套智能温湿调控系统、雾化装置、照明装置、加热系统及通风系统

 

5

水稻育秧基质

50L/包

100000

0.5

50000

 

6

洋马高速插秧机

1

95000

95000

 

7

林海高速插秧机

1

58000

58000

 

8

叉车

1

60000

60000

 

9

转运托盘

双面网格托盘

50

320

16000

 

合计

818100

 

  七、项目实行区级验收制度

  区农技站组织人员在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情况表,项目补助内容根据合同、清单、发票、图片等有关佐证资料予以验收确认。

  项目完成后,区农技站需对项目建设成效、资金使用、采取措施、技术要点、种植模式、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书面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实施前、中、后关键环节要做好拍照留存,项目建设方案、资金拨付、照片、总结等相关材料及时汇编成册、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