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3号)之绩效目标和附件3《2026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2号)之绩效目标和附件3《2026年福建省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福建省2026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26]4号)、《2026年龙岩市“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龙农办〔2026〕24号)和《福建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闽植保函〔2026〕2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制定《2026年龙岩市新罗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监督电话:
1、0597-3296218(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2、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2026年龙岩市新罗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2026年龙岩市新罗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
与防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促进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推进“虫口夺粮”和“精准用药提质增效行动”的落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3号)之绩效目标和附件3《2026年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2号)之绩效目标和附件3《2026年福建省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福建省2026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26]4号)、《2026年龙岩市“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龙农办〔2026〕24号)和《福建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闽植保函〔2026〕2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警监测、绿色防控示范、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等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6年龙岩市新罗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以及“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为基础,以实施“精准用药提质增效”行动为重点,依托农作物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为重点内容,创建一批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基地,提升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开展水稻等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检疫。开展绿色防控示范,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提升统防统治覆盖率,重大病虫疫情有效控制,粮食不因病虫害出现大面积成灾绝收,重大植物疫情不恶性传播蔓延。项目实施区域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90%以上,粮食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保障水稻种子疫情“零”检出。
1、强化监测预警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测预警与应急防治。在全区主要农业镇(街道)的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上设置5个以上监测点开展预警监测,通过购置监测设备、政府购买村级农民植保员服务及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等,开展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和突发性病虫的监测预警,配备智能虫情测报灯、普通虫情测报灯、害虫性诱捕器等测报工具,提升监测预警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配备培训合格的监测点村级植保员,及时掌握病虫疫情发生动态,按时报送病虫发生防治信息至“福建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控信息系统”和“中国农业有害生物信息系统”。加强会商研判病虫发生趋势,及时准确发布病虫情报,实现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处置。通过大力推行联防联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实现应急防控全覆盖,切实保障防治精准用药,达到提质增效,确保重大病虫不暴发成灾。
2、绿色防控任务
在确保农作物病虫不暴发成灾后前提下,选择水稻、茶叶、蔬菜、果树等农作物,针对重大病虫害的防控,建立一批绿色防控核心技术实施区1800亩以上,其中、茶叶绿色防控核心面积不少于90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4500亩(9000亩次);蔬菜、果树绿色防控核心面积不少于90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9000亩(45000亩次);水稻绿色防控核发面积不少于90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9000亩(18000亩次)。推广以健身栽培为基础,以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理化诱控为主,辅以化学防治等综合技术的绿色防控措施,辐射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积极支持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措施,促进精准用药提质增。设立常规防治对照区,除防治病虫害措施不同外,实施防控的作物种类、环境条件、田间栽培管理措施同核心实施区,核心实施区绿色防控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病虫综合防治效果85%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以上,全区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59%以上。
3、统防统治任务
以水稻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为主要目标,培育发展一批年服务面积超1万亩次以上的统防统治组织(企业),重点扶持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开展全程承包防治服务以及采用高效施药器械开展防治的环节。鼓励技术成熟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探索覆盖不同作物整个生长季的全程承包防治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服务范围,带动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开展。其中,全区统防统治推广面积28万亩次以上,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统防统治面积10000亩次以上(其中生物防治4000亩次),建立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实施面积600亩。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9%以上。
三、补助政策
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的补助资金由(闽财农指〔2025〕]73号)下达资金12万元和(闽财农指〔2026〕12号)下达资金15万元中支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方面支持购置或维护监测设施、材料(包括测报灯、性诱剂、诱捕器等),委托专业化组织机构开展病虫监测调查等。专业防控方面支持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措施,在确保病虫害不暴发成灾的前提下,开展核心试验,推广应用农业措施、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综合技术,提升生物防治比例,促进科学用药增效。包括购置杀虫灯、生物农药、天敌产品、诱虫设施材料等绿色防控产品。应急防控方面支持购置防控物资材料、设施设备(当地无法满足时,可优先从农业农村部推荐的国家农药物资储备采购),政府购买专业化防治服务,相关技术培训指导、检验检测、防盗管理、有毒有害防护等。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统防统治药剂或药械采购、统防统治施药作业补贴、绿色防控物化品补助以及用工费用、示范区建设、病虫害监测调查、技术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产地检疫方面支持开展普查调查、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指导等,购置防控处置物资材料、设施设备,鼓励政府购买专业化检验检测与处置服务。
1、统防统治补助
(1)、补助对象。已在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并填报相关服务信息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合作社,统防统治日作业能力300亩以上,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的服务组织和技术指导人员。
(2)、补助标准。开展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大豆、花生、油菜等主要粮食(油料)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承包有偿服务的服务组织(享受购机补助,为本组织社员或承包的地块作业的,不能享受作业费补助)的作业费补助,委托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全程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原则上按照每亩次不高于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并依据2026年资金规模和统防统治实施面积相应调整补助标准。
(3)、补助程序。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申请,相关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植保专业机构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统防统治组织作业费优先补助采用新型植保机械(智能化植保药械及高效植保器械等)的服务组织;优先补助首次购买智能化植保器械的专业化防治组织。
2、绿色防控补助
2026年绿色防控示范点围绕主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稳定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基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安排。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区的项目,优先支持对作物整个生长季进行的病虫害防治全程服务,实现病虫防治的专业化。
补助标准:包括购买绿色防控物化用品、示范牌制作、病虫调查等绿色防控费用。其中:水稻等粮食作物绿色防控示范若每亩费用超过60元,则物化补助金额为每亩60元,每亩费用低于60元,则按照实际支出给予补助。再生稻按半季计算,补助不超过30元,每亩费用低于30元,则按照实际支出给予补助。果树、蔬菜和茶叶等农作物按照购买杀虫灯补助50%,以虫治虫的捕食螨等天敌产品补助50%,诱色板、性诱剂等诱虫设施材料补助30%,物理隔离的防虫网补助50%、套袋用的袋子补助25%,同时依据全年补助资金总量和申请补助的数量规模适当调整补助比例,但平均每亩补助不超过60元。
补助程序: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相关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荐,种植业专家组(核查组)评审考核验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稳定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农业产业振兴的基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优先。
四、补助方法
1、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
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相关费用补助按照《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新罗区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费用支出标准的通知》(龙新农〔2025〕173号)的规定、与植保植检站签订的协议书,根据各病虫疫情监测点监测的作物、病虫种类、实际监测工作量进行补助。
2、统防统治作业费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对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区域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施药作业的组织进行补助。采用新型植保机械(智能化植保药械及高效植保器械等)的服务组织优先补助。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区级农业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本组织登记证、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证明材料和当年承包粮食作物防治面积汇总表。作业费补助的须再提交服务对象名单、合同样本、现场作业照片、飞行航迹等相关材料。
作业费补助由区级农业农村局会同镇(街道)农业部门严格核实实施面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3、绿色防控补助
实施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害,实施完成并经评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购买绿色防控物化用品相应比例的补助资金,依据资金绩效要求,每亩补助不超过60元。申请补助时提供营业执照、银行账号、购买绿色防控物化用品统一发票、采购合同、实物照片和防控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
绿色防控补助由实施主体向区级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农村局会同镇(街道)农业部门严格核实实施绿色防控面积,审核购买防控物化用品数量和费用,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加强组织筹划、落实项目技术方案和工作措施,把政策的落实工作抓紧抓好,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保证政策的公开和透明,确保人员、技术、资金、物资和设备设施等到位,病虫监测及时准确、防控科学有效。成立新罗区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专班、技术指导组和评审考核验收专家组,分别如下。
工作专班。组长:陈金斌。副组长:刘开亮、赖永红。成员:陈碧梨、汤明华、郭曼霞、林水明、谢笑秋、陈晓芳、杨蓉华。
技术指导组。组长:刘开亮,成员:谢笑秋、杨蓉华和有关镇(街道)农业部门相关技术人员。
评审考核验收专家组。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专家3—5人组成,人员从新罗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产业项目专家库名单随机抽取。
专业化统防统治验收方法为镇(街道)农业部门初步审核后,区农业农村局植保机构采用电话抽查或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核实面积,抽查核实面积必须超过合同面积的20%以上,同时由评审考核验收专家组查看防治服务合同、农药使用情况和现场防治照片、植保无人机飞行航迹等材料;绿色防控项目由评审考核验收专家组实地现场验收,已采收的查看相关照片或视频。
2、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大力扶持发展规范化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承包防治服务,积极为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供病虫情报,加强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队伍建设与管理、高效安全药剂推荐、施药机械维护保养、安全用药及绿色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加强对专业化防治组织带头人、机防人员的培训。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实施效果考核,确保专业化防治实施过程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2号)、《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加强财政、农业加强协调配合,通过日常掌握、现场核查、专项督导等,强化项目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防控措施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严禁挪用、骗取、挤占资金等,保证项目资金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1571号公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服务质量优先、作业能力优先和防治任务优先”的原则,核实申请人资质和确认当年承包防治面积。
二是区级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规模提出拟补助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防治面积和补助资金,在新罗区政府网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给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新罗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或验收书。
三是凭《新罗区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附表1)或验收书向区级农业部门申请下达补助资金。
四是区级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规模提出拟补助的绿色防控示范实施主体、防治面积和补助资金。由实施的经营主体申请,相关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荐,向区级农业农村局提交《新罗区绿色防控补助申请表》(附件2),区级农业农村局植保部门会同镇(街道)农业部门严格核实实施绿色防控面积,审核购买防控物化用品数量和费用,经区级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且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实施主体《新罗区绿色防控补助确认单》(附表3),并依此确认单申请下达补助资金。
五是落实项目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依托政府网站、农业农村部门网络等载体与方式,做到资金政策、资金分配、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六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资金和透明使用。
附表1
新罗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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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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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内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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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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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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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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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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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防治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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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作物及面积(亩) |
承包防治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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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防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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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资助资金(元) |
万 仟 佰 拾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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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农业部门 初审意见 |
审核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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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专业 机构或专 家组考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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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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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罗区绿色防控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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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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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内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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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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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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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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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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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防控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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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防控 作物和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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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绿色防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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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元) |
万 仟 佰 拾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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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农业 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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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新罗区绿色防控补助的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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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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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性质 |
内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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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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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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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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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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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绿色防控地点和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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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绿色防控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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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实施绿色防控技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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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资金(元) |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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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农业部门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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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专家组(核查组)考核验收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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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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