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6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下达我区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按照镇(街)上报的资金需求,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拨付申请将资金拨付至庭院经济试点户及带动经营主体,此次拟拨付15.924万元。现就拟列入2025年度支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庭院经济试点户、带动经营主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新罗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反映。
情况反映受理单位:
新罗区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电话:0597-3218825)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庄北路15号农业综合大楼
举报电话:0597-2324557(区纪检举报中心)
附件:新罗区2025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庭院经济试点户、带动经营主体名单及补助金额明细表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