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国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村集体资金使用出台规范指导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后,新罗区已启动对《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新罗区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委办〔2018〕64号)文件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工作征求各方意见程序已完成,相关意见建议也已采纳,进入送审工作阶段。
新文件关于“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整合了福建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中共龙岩市纪委 龙岩市监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村级小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加强乡村振兴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的方案(试行)>的通知》(岩纪〔2024〕11号)、《中共龙岩市纪委 龙岩市监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深化农村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十三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岩纪〔2025〕13号)、《新罗区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运用“三定五看三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级工程项目验收“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新纪办〔2025〕2号)等多个文件精神,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充分考虑了村集体费用负担因素,待新文件实施将会有效降低村集体负担。
新文件关于“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涵盖了工程项目报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工程资金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已被采纳。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集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张金强 联系电话:15860106556
联 系 人:张金娥 联系电话:13685952303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