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202610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8-26 09:37

王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应届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与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围绕“以增促进、以质提效”核心导向,聚焦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协同推进,积极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镇街配合、企业参与”的就业服务体系。感谢您对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立足我局职能,现就有关措施答复如下: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一)开展重点产业紧缺急需职业技能培训

  我局积极围绕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紧缺工种需求,对接龙岩技师学院、辖区重点企业,推动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养。对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初级工700元、中级工1000元、高级工15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30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急需紧缺工种上浮30%。2025年,全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近180万元,惠及1934人。

  (二)落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

  我局将依托龙岩技师学院等备案评价机构,对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通过福建省人社厅“就业服务”平台线上申请评价补贴,标准分别为150元/人、150元/人和130元/人。毕业学年在校生取得证书后通过所在院校统一申请或自行申请。

  二、拓宽招聘对接渠道,促进供需精准匹配

  (一)多渠道挖掘征集就业岗位

  岗位征集作为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础性工作。依托各镇街所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工业园区,面向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主导产业,摸排技术技能类、管理培训类等适合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的优质岗位。同时加强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联动,协同梳理规上企业、重大项目、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配合教育、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稳定“三支一扶”、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多渠道拓宽岗位来源。2025年,全区28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上岗服务。

  通过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库、求职者就业意向库、技能培训需求库”按月更新机制,各镇街每月25日前报送辖区企业用工需求和求职者信息,并依托“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发布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我局将汇总分析,为精准推送提供数据支撑,提高人岗匹配精准度。

  (二)分层分类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每月19日定期举办)、1个零工市场及25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构建多层次招聘对接平台。6至8月高校毕业生离校高峰期,集中举办“福在闽西,职等你来”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辖区重点企业进校对接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指导、送信息”活动;依托各镇街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组织小型化、精准化的社区微招聘,将岗位送到毕业生集中区域。2025年,全区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1场,累计组织进场企业522家次,提供岗位2.2万个。2026年计划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20场。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一)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

  我局将通过创业培训课堂、招聘会现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告知申报条件、材料和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创业所在地镇街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经我局审核、公示后,将1万元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2025年已为多名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落实补贴。

  (二)开展创业培训和项目资助

  我局将组织有创业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培训不少于56学时,取得合格证书后按规定分别给予1800元/人、2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评审,对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在岩创业的毕业生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按四个等级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资助,由申请人向区就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后确定资助名单。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我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凭认定材料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四、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兜牢困难毕业生就业底线

  (一)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我局将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商务中心B2栋14层)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将毕业生就业登记、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套餐,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由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一次性完成多项业务办理。

  (二)落实“1131”未就业毕业生帮扶机制

  一是摸清底数。7月起,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接收上级下发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由各镇街按属地开展入户走访或电话联系,逐一核实就业状态、求职意向和培训需求,建立服务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情况清。二是分类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面落实“1131”帮扶机制:由各镇街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面谈或电话指导)、1次职业培训机会(推送培训项目清单供选择)、3次岗位推荐(推送3个以上匹配岗位信息)、1次就业见习机会(推介见习单位和岗位)。三是困难兜底。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实行户籍地镇街和所在高校负责人“双向包干制”,由镇街指定专人跟踪帮扶,对经帮扶仍难以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四是跟踪回访。对帮扶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每月至少回访1次,动态更新帮扶台账,直至就业或退出帮扶范围。对多次联系不上的毕业生,联合镇街、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做到“不漏一人”。

  (三)强化就业见习兜底保障

  我局将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联合团区委等单位,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实习岗位,统一发布招募公告,组织新罗籍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上岗实习,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出具鉴定意见,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录用,形成“实习—就业”递进式培养链条。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见习单位征集公告,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单位,经我局认定后授牌并向社会公布。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向见习单位直接报名,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凭基本生活费发放凭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见习协议等材料向我局申请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960元;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留用人数申请每人每月294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经我局审核公示后拨付至见习单位账户。

  (四)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我局采取“政策找企、免申即享”方式,主动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我局根据新参保人员信息,核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符合条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2025年,已为205家企业发放扩岗补助,帮助402名高校毕业生入职。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企业按季度向我局提交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1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任务部署,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需求精准开展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从“能就业”到“好就业”“就好业”的跃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