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20263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龙岩市新罗区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理人’纳入新职业目录,应把握这一契机积极推动试点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相关内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理人”不是人社部颁布的新职业准确表述,经核对,为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人社部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纳入新职业目录,正在试行阶段,目前还未颁布出台国家培训标准、评价标准,龙岩市非该职业技能培训试点,暂时无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新职业培训,及时跟踪“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新职业国家培训标准、评价标准的颁布,适时引导我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设“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工种,尽早开班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为我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贵单位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