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202610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8-24 16:40

郭梦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罗区工业用电市场化交易“抱团议价”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将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严守市场准则,三方均不得强制指定购电渠道,充分保障企业自由选择权

  企业享有完全自主选择权。辖区工业企业可自主选择电网代理购电,也可自行遴选合规第三方售电公司合作;既可单独参与电力交易,也可自发抱团集中议价,加入、退出组团全部遵从自身经营意愿,企业拥有最终决定权。

  供电企业严禁垄断经营、硬性指定合作主体。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电网企业作为输配电环节运营主体,法定职责是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经营范围仅限输电、配电、线路运维等公益性垄断业务,无歧视地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的服务责任。电网企业对所有市场主体履行公平开放义务,不得利用输配电网垄断地位干预市场竞争,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不准直接、间接或变相为用户指定、推荐售电公司。

  工信部门坚持中立搭台,绝不行政指派售电主体。本局负责摸排企业用电需求、搭建供需洽谈平台、普及交易政策,不会以行政方式要求企业抱团,也不会定点推荐、硬性指定某一家售电公司,全程不干预企业商业合作决策。

  二、电价政策资讯归口发改部门

  电价核定、市场化交易规则、电价行情研判,主管职能归属发改部门,工信部门无电价定价、调价权限。

  建议辖区企业主动对接发改部门,及时掌握中长期交易、峰谷电价、绿电交易等最新政策、价格走势,精准研判用电采购方案。

  三、后续履职举措

  建立意向抱团企业自愿台账,摸底辖区规上企业上年度签约售电企业基本情况及电价,全程遵从企业意愿,不施压、不下指标。组织合规售电公司开展专场对接会,由企业面对面比价谈判,依靠体量争取优惠电价。

  常态化宣讲自主购电权益,告知企业遭遇垄断限制时的投诉维权途径,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做好跨部门联动,将企业用电诉求汇总反馈至发改部门,协助企业顺畅对接电价相关政策咨询。

  我局将牵头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联动财政、税务等部门,定期研判制造业运行态势,评估惠企政策落地成效。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分办、反馈闭环,动态收集解决企业在融资、用地、创新、用工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为制造业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工业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陈  微         联系电话:18759000195

  联 系 人:王文汐         联系电话:18250116787

  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