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陈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有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意见。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曹溪街道崎濑村。
二、用地面积:6.6842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自然山体,西至陈坑尾矿库,南至自然山体,北至自然山体。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
五、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陈佳甜,电话:0597-3391932,邮箱:xlghfj@163.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附件:1.陈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2.陈坑片区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陈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草 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45号)、《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启动编制《陈坑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曹溪街道崎濑村,东至自然山体,西至陈坑尾矿库,南至自然山体,北至自然山体(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6842公顷。
三、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片区以采矿用地为主。规划用途和功能包括:采矿用地、防护绿地。其中防护绿地等公益性用地比例超过25%,符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45号)的规定。
四、合法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一张图”。
本方案符合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纳入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不涉及历史建筑及古树名木等相关建筑文化资源,不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占用或开发区域。
五、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龙岩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新罗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履行“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六、结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