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1101-25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龙新政办〔2024〕22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5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10:4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细化任务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二、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等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区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新罗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

  区工信科技局

  第二季度

  2

  新罗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

  区交通运输局

  第三季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