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1100-25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龙新政规〔2025〕2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教育局关于新罗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4-18 10:5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区各中小学:

  区教育局牵头制订的《新罗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新罗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新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自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符合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中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招生对象,下文简称“适龄儿少”。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公办学校:详见附件2、4。

  (二)民办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新罗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若有空余学位经申请批复后,可适当市内跨县域招生,非新罗区户籍学生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和录取批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符合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新罗区非“七街四镇”(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个街道及东肖、红坊、龙门、铁山四镇)户籍的适龄儿少,以及外县(市、区)到本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新罗区居住证(新罗区和永定区的提供有效居住凭证),居住从业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5日:

  申请小学入学需在新罗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半年以上;

  申请初中入学需在新罗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一年以上。

  2.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交新罗辖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从《新罗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当月至7月5日。

  (二)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

  (1)第一、二、三批次

  根据招生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少按批次、积分在招生范围学校(见附件2、4)安排入学。若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的顺序录取。若第一批积分相同,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若房产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二批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三批积分相同,按适龄儿少户口迁入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前三批未录取的对象根据原登记学校认定批次和积分,按填报的志愿学校依次检索录取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小学见附件3、中学见附件4)。

  政策性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

  (2)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若积分相同,社保积分高的优先录取。初中录取时优先录取新罗辖区的小学毕业生;有空余学位时,再录取符合条件的非新罗辖区小学毕业生,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符合前四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同批次优先录取。

  2.民办学校

  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录取,报名和招生录取纳入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组织实施。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民办学校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的截止时间补录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不得再组织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按招生政策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

  五、积分计算办法

  (一)第一、二、三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一、二、三批次积分含房产积分和户口积分。

  1.若房产是向开发企业购买的商品房,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他已办证的房产(如二手房、自建房等)以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下同)。

  2.户口以迁入招生片区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选择一方和适龄儿少累加计分。户口在招生同片区内的时间可累计积分。

  (二)第四批次积分计算办法

  第四批次积分含稳定居住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

  1.稳定居住分

  (1)随迁子女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

  (2)2018年12月31日前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新罗城区亲友家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其父母双方不参与计分。2019年1月1日之后随迁子女户籍单独寄在城区亲友家的,不予计分,取父母一方居住时间计分。

  2.职工养老保险分

  随迁子女父母按缴交新罗辖区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含职工养老保险有中断的),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社保可累加计算。

  六、政策性对象

  (一)民营企业职工子女

  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平均达100万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期间参与投资的,投资时间达三年及以上)子女、所聘三年及以上的总经理子女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二)现役军人子女

  驻新罗辖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森林武警的子女)和新罗籍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其他符合龙岩市委、市政府,新罗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性对象子女。

  (四)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

  以上政策性对象子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建档时间

  登记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8日。                                 

  (二)登记建档方式

  1.网上登记方式:通过“e龙岩”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登记。

  2.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5年7月6日到居住所在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

  (三)登记建档所需材料

  1.第一、二、三批次

  (1)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下同);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初中入学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2.第四批次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

  (4)初中入学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5)父母一方居住证(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可视同居住证)。

  新罗区、永定区户籍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与居住有关的任一有效凭证或新罗城区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凭证为缴交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房租等票据(缴交水电的票据须分别以水务部门和电业部门出具的凭证为准、缴交房租的票据以银行或微信转账凭证为准,下同)或之前办理的暂住证。

  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政策性对象

  (1)企业: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③近三年完税票据;④户口簿;⑤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⑥父母双方身份证;⑦受聘人员须提交该企业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受聘高级技术人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①军人证;②结婚证;③户口簿;④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⑤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①户口簿;②适龄儿少《出生医学证明》;③父母双方身份证(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八、关于户籍与房产的说明

  (一)户籍要求

  适龄儿少的户籍应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5日。

  (二)房产要求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5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少父母(或适龄儿少本人),且房产面积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的,其个人产权占有份额大于50%且占有面积大于50平方米。

  有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新罗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龙岩市教育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岩教信访复字〔2015〕29号)文件执行。

  (三)祖辈房产

  若房产符合要求,适龄儿少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的户口落在祖辈的房产处,且父母及适龄儿少在城区内无房产,同时满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的,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无证商品房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计算房产积分。

  (五)无证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缴交水电或燃气的起始时间计算房产积分。

  (六)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

  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或村(居)开发的商住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或商住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一年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以购房时缴款原始发票时间计房产积分。

  (七)未办理交房手续商品房

  未办理交房手续的商品房,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房产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以市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八)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没有在该片区小学或中学就读,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若学位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时间计房产积分。

  (九)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视同居住证。报名时须提交与市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计居住分。

  九、其他规定

  (一)招生登记建档所需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属第四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若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预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小学可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第四批次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任选有空余学位的6所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安排。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应按《2025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记,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登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第四批对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少被学校(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调剂。

  (五)适龄残疾儿少入学。依据残疾儿少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到户籍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新罗户籍的对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教育局窗口办理),延缓入学时长一般为一年。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负有组织、指导、监管责任。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2025年6月25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书记(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行正面引导。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利用新闻发布会、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部门职责。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法院、人社、房屋征收中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残联、军分区、工信科技局、发改局、组织部、人才办、卫健局、龙岩经开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龙雁经济发展中心、金融办、台办、侨办、广电、通信、电力、水务、村(居)委员会等单位按职能职责把关,对报名系统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四)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录取办法进行招生,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在校就读的学生做到人籍一致。

  (五)强化监督管理。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区教育系统纪委举报电话:2325782,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5320133。

  十一、本实施方案有效期壹年,由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新罗区教育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咨询电话:0597-5320888,0597-5320555。

  附件:1.2025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5年新罗区“七街五镇”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3.2025年新罗区“七街五镇”小学片区统筹志愿学校一 览表

      4.2025年新罗区“七街五镇”中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附件1

  2025年新罗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流程

主要内容

7月1日

~

7月8日

网上登记建档

(公办、民办学校)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少,在报名系统“公办学校”窗口登录,填写登记学校(前三批和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填写房产或户口所在地的学校,第四批的对象填写居住所在地的学校)及相关信息。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报名后另从“民办学校”窗口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7月1日

~

7月2日

资格审核并网上登记(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对象须持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下发政策性报名资格码,家长收到资格码后再进行网上登记。

7月6日

便民服务登记(公办、民办学校)

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携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登记学校审核,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登记。

7月9日

~

7月15日

资格审核

材料审核

(公办、民办学校)

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网上审核登记学生信息。登记信息无法网上比对的,前三批对象(含拆迁户)及第四批提前批对象于7月9日~11日、第四批对象于7月12日~1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学校审核;报名民办学校的对象于7月10日~14日携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申报学校审核(具体要求见备注1)。

7月17日

批次、积分查询(公办学校)

公布批次和初算积分。

7月17日~

7月18日

批次、积分复核(公办学校)

如对批次和积分初算结果有异议的,持相关材料到登记学校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7月17日~

7月19日

批次、积分确认(公办学校)

对批次和积分结果无异议的,于7月19日24:00前在“e龙岩”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批次、积分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日期

流程

主要内容

7月21日

预录取学生名单(民办学校)

据招生计划数电脑随机录取。

7月22日

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民办学校)

公布民办学校预录取学生名单。

7月22日~

7月25日

办理入学手续

(民办学校)

被预录取对象持相关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

7月25日~

7月26日

补录并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

从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对象中补录未办理入学手续空出的学位数。补录对象及时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

7月28日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7月29日

公布预录取名单、空余学位学校(第一、二、三批)

公布第一、二、三批次的预录取名单和学位不足的公办学校、批次,以及该批次对象的入学积分和排序。

7月29日~

7月30日

填报志愿

(第一、二、三批未被预录取对象)

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因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第一、二、三批对象,小学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若未填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1日

检索录取

(第一、二、三批)

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对象按照批次优先、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8月4日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进行入学确认(第一、二、三批)

公布第一、二、三批次的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由系统自动确认。

8月4日

~

8月5日

填报志愿

(第四批提前批)

公布前三批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第四批提前批对象(具体对象见备注2)小学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若未填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日期

流程

主要内容

8月6日

检索录取

(第四批提前批)

按照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8月7日

入学确认

(第四批提前批)

公布第四批提前批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8月7日

公布空余学位

和积分排序

(第四批)

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空余学位数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第四批对象入学积分及位次。

8月7日~

8月8日

填报志愿

(第四批)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填报志愿,任选6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8月11日

检索录取

(第四批)

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按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8月12日

公布录取名单并进行入学确认

(第四批)

公布第四批次的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8月15日

比对学籍信息

各校比对所有录取对象的学籍信息。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给予清退。

  备注:

  1.民办学校审核时,应注意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涉麻制毒违法犯罪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子女,不得报名民办学校。审核后的名单经法院和公安部门审定后才可参与录取。

  2.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指:自建房无手续且实际入住的、户口不在片区内凭祖辈房产登记的、集资房或二手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且业主子女户口不在片区内的、只有适龄儿少一方户籍同祖辈一起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片区内的、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的、经福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认定的龙州园区企业员工子女。

附件2

 

 

 

 

2025年新罗区“七街五镇”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

1

松涛小学

5

260

东至后山武警支队正大门道路,南至街心花园,西至解放路,北至北二环隧道的合围区域。

松涛、东街(红龙、双井)、北龙(北园、龙凤)。

2

师范附属第二小学

4

208

东至联兴巷至老火车站宿舍,南至南环路至旗盘路至东风桥至沿河路,西至和平路,北至仙龙新村的合围区域。

东风、东门、社兴、东宝(除铁路水泥厂、东宝水泥厂,东宝农场)、寨顶新村(社兴户口部分)。

3

东新小学

2

104

东至铁路水泥厂,南至联兴巷,西至后坪山铁路,北至东宫下、见龙桥的合围区域。

东新、平寨、东宫下、永兴、东宝(铁路水泥厂、东宝水泥厂,东宝农场)、白沙和万安水库移民安置房(实际入住)、坷溪安置小区(坑口火电厂移民)、铁山岭后(部分)、寨顶新村(部分)。

4

溪南小学

5

260

东至棋盘路(高架桥),南至南环中路,西至党校大门以北的登高山东边山脚,北至龙川河的合围区域。

溪南、登高(溪畔)、兴晖、后盂(部分)、小溪(部分)。

5

溪南小学南城校区

4

208

麒麟水泥厂生活区及周边住宅区、308省道以东纺织厂生活区、地建生活区、饲料厂等;小溪居委会符合溪南小学招生条件的对象。

优先录取报名该校符合条件的前三批对象,再按批次和积分录取未被溪南小学录取的对象,最后录取符合莲东小学招生条件且有意向就读该校的对象。

6

地质小学

1

48

 

新岩(部分)、后盂、地质八队基地、市燃料公司宿舍、农校等。

7

莲东小学

6

312

东至东环路,南至莲南路,西至小溪河,北至南环东路的合围区域。

翠屏1号(部分)、莲东社区、新陂社区、莲滨社区,F组团、消防中队橙芳楼。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8

莲东小学天马校区

10

520

东至东环路,南至莲南路(厦鑫山水大宅院、印象铂郡、中粉电厂生活区等除外),西至小溪河,北至南环东路的合围区域。

优先录取石粉村村委会审核对象,再按批次和积分录取未被莲东小学录取的对象和厦鑫山水大宅院、印象铂郡、中粉电厂生活区等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

9

师范

附属小学

6

312

东至区党校大门对面小溪河至莲花山脚下,南至莲花山至曹溪石锣石鼓,西至石锣石鼓河至苏溪桥至西安南路兴龙环岛,北至登高中路(登高电影院一侧)登高山脚的合围区域。

大同、隔后、清泉、黉门前、西城的莲花(含富健新村)、莲新、西桥部分。

10

苏溪小学

2

104

苏溪村。

优先录取报名该校符合条件的前三批对象,再录取符合龙岩师范附属小学、西安小学招生条件的对象。

11

西安小学

7

364

东至龙川河至隔后桥,南至登高路至西安南路至西陂路至龙岩大道以北,西至龙岩大道,北至龙川河(西安安置小区以原户口划片)的合围区域。

西安、西兴、西平、金桥、佳宝、西桥(以登高中路为界靠人民医院一侧区域)。

12

松涛第二小学

7

364

东至龙腾路,南至华莲西路,西至大锦山,北至西陂路的合围区域。

华龙社区、城市中心花园、水韵华都、国贸天琴湾(天境)。

13

实验小学锦山

校区

8

416

东至龙腾路,南至金鸡路,西至大锦山(含融侨观邸),北至华莲西路的合围区域。

 

14

第二实验小学

8

416

东至龙岩大道至西陂路至苏溪河,南至苏溪河,西至龙腾路,北至人民路的合围区域。

陈陂(部分)、西山、条围村居民小组,典金尚成。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15

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

5

260

东至龙腾路,南至西陂路,西至龙长高速公路,北至罗龙路的合围区域。

 

16

大洋小学

2

104

 

大洋村片区。

17

石桥小学

1

46

 

石桥村片区。

18

实验小学

7

364

东至解放路一中东侧、九一北路(中山路至国贸路段),南至和平路、中山西路,西至龙川北路,北至北环西路的合围区域。

兴门、北门(部分)、西街(部分)、虎岭(部分)。

19

中街小学

2

96

东至解放路至街心广场至龙川中路,南至龙川中路至龙川西路,西至中山西路至九一北路,北至中山西路、和平路的合围区域。

中街、上井(团结、岩心)、虎岭(部分)、西街(部分),宝泰小区、葫芦新村。

20

凤凰小学

6

312

东至解放路北路,南至北环西路,西至龙腾路(除小洋招生片区),北至工业路的合围区域,含三木综合楼、仁瑜商住楼、棉纺厂生活区、凤凰苑、金砖凤凰书香苑。

北门(部分)、凤凰(部分)、北关(部分)、梅林。

21

凤凰小学小洋校区

8

416

 

小洋片区。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22

凤凰小学解放路校区

4

208

东至解放北路、北山,南至工业路,西至龙腾路,北至南石村的合围区域,含国际山庄。

 

23

园田塘小学

1

48

 

园田塘片区

24

实验小学龙州校区

8

416

东至龙腾北路,南至工业路,西至民园路西侧山脚,北至江山外山的合围区域。

双路亭、张白土、黄竹坑、赤坑、江山外山、江山科山搬迁户、火德坑搬迁户。

25

谢洋小学

4

208

 

谢洋村,交易城社区、北星社区、御佳园社区。符合石埠小学招生条件的对象。

26

北城小学

2

104

 

氨厂生活区。符合石埠小学招生条件的对象。

27

石埠小学

1

48

 

石埠片区、红梅小区片区。

28

东山小学

8

416

东至小溪,南至金鸡路,西至莲庄南路,北至莲南路的合围区域。

龙津大时代、紫金莲园、龙地世纪榕华、禹洲城上城。部分石粉村村委会审核对象。

29

实验小学东山校区

8

416

东至小溪,西至莲庄路,南至前坑山,北至金鸡路的合围区域。

禹洲城上城、恒大绿洲、中骏蓝湾、龙地华庭、中福城、董邦安置小区、海伦堡,董邦村、东山村。

30

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

5

260

小溪以东的楼盘。

美伦生态城、龙地锦园、龙地东尚湾、德兴世茂云玺,黄坑村、中甲村、科桃村、黄洋村。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31

龙岩实验小学曹溪校区

4

208

 

曹溪村、下寮村、水塘村、经洋村和辖区内的楼盘。浮蔡村片区(含利来山庄)可选。

32

月山小学

5

260

东至乘风路、曹溪北路,南至高速路,西至龙岩大道,北至金鸡路的合围区域。

月山村及辖区内楼盘(主要楼盘:万达华城、中航紫金·云熙、美月山庄、月山大厦、金鸡小区、双龙路安置小区、月山小区、首院、阳光城檀悦),浮蔡村片区(含利来山庄)可选。

33

石粉小学

1

52

 

石粉村,九中、原中粉电厂生活区、121地质队、原三建公司、原林化厂、原化工厂、闽大北校区、印象铂郡、厦鑫瑞锦、天马山庄、碧水庄园、龙祥小区、金茂天马明珠、石粉小区。

34

龙钢学校

1

52

 

龙钢厂、马钢厂(马坑路103号),城发东郡、印象铂郡、马坑村、漪濑村、王庄村、坑头村、曹溪华润、白岩前村。

35

第五实验小学

4

208

 

邦山村、隔顶村、邓厝村、联邦村、东堀村,榕树小区、永丰鑫城楼盘、龙泉村。

36

西安小学东园校区

4

208

东至东肖溪,南至隘头村,西至邦山,北至东肖至红坊快速通道合围区域。

湖洋寨村、榴坑村、后田村、肖坑村、隘头村、邦山村。

37

龙岩市实验学校

11

572

东至东肖溪,南至东肖南路,西至黄邦山下,北至厦蓉高速公路(经开区东肖片区红线区域内)。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38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5

260

东至东肖溪,南至东肖南路,西至黄邦山下,北至厦蓉高速公路(经开区东肖片区红线区域内)。

优先录取报名该校符合条件的前三批对象,再按批次和积分录取符合龙岩市实验学校招生条件的对象。

39

龙岩学院附小

3

156

东至溪连村、连圣村、盂头村(含经开区红线范围),南至菜园村,西至东肖溪,北至高速路出口辅道的合围区域。符合龙岩市实验学校招生条件的对象。

优先录取溪连村、连圣村、盂头村、菜园村和碧桂园御府符合招生条件的前三批对象,再按批次和积分录取符合龙岩市实验学校招生条件的对象。

40

市教科院附属小学

10

520

东至龙岩大道,南至厦蓉高速路,西至厦蓉高速,北至金鸡路的合围区域。

洋潭村(部分)。

41

溪南小学东宝校区

3

156

 

铁山佳苑(铁山保障房)、见龙新村、谢家邦新村、岭后村、铁山自建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东宝山水泥厂区域;洋头村、陆家地新村、增坪村、李九村、许岭村、下村坂村、罗厝村、火德坑村、谢家邦村;三洋城、陈罗村(部分)。

42

第四实验小学

4

208

 

外洋村、温泉湾、溪西村、洋美村、隔口村林邦村、富溪村、平林村,兴想江山名筑、铁路编组站,陈罗村、三洋城(部分)。

43

龙门中心小学

3

144

 

龙门镇行政辖区。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划片范围

招生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楼盘)及部分学校录取办法

44

红坊中心小学

1

48

 

南阳村、紫安村、倒流水村、赤坑村岭背村、中联村、联合村、龙星村、板子斜村、平洋村、坎洋村、北洋村、镇直机关。

45

红炭山学校

1

48

 

上洋村、下洋村、田心村,煤电民爆公司老生活区、煤电公司大院内,红炭山小区。

46

东埔小学

1

42

 

东埔村、龙溪邦村、进贝村。

47

东阳小学

1

42

 

东阳村。

48

龙岩紫金山实验学校

13

676

 

紫金山体育公园。

49

江山中心小学

1

48

 

江山镇行政辖区。

50

龙岩未来城实验学校

2

104

紫阳村、南石村、硿口村、赤坑村、林邦村,未来城文博樾楼盘。

先录取户籍在紫阳、南石、硿口、赤坑、林邦村的对象和未来城文博樾楼盘业主子女,再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未来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子女和未来城、银雁新城的企业员工子女,最后电脑随机录取自愿申报且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罗区户籍的对象。

(二)民办学校

1

龙岩北附实验学校

4

200

 

录取顺序:①该校协议楼盘业主子女、教职工子女和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对象;②随机录取自愿申报民办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罗户籍对象;③随机录取自愿申报民办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非新罗户籍对象。

附件3

2025年新罗区“七街五镇”小学片区统筹志愿学校一览表

片区

志愿学校

1

松涛小学、师范附属第二小学、东新小学、第四实验小学、溪南小学东宝校区

2

溪南小学、溪南小学南城校区、地质小学、师范附属小学、苏溪小学、莲东小学、莲东小学天马校区、东山小学、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龙钢学校、石粉小学、溪南小学东宝校区、东新小学

3

西安小学、苏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小学锦山校区、松涛第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石桥小学、石埠小学、大洋小学、北城小学

4

实验小学、中街小学、凤凰小学、凤凰小学小洋校区、谢洋小学、北城小学、园田塘小学、实验小学龙州校区、凤凰小学解放路校区、龙岩未来城实验学校

5

实验小学曹溪校区、石粉小学、龙钢学校、月山小学、莲东小学天马校区、东山小学、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

6

第五实验小学、龙岩市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龙岩学院附小、月山小学、市教科院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排头校区、大洋小学、实验小学曹溪校区、西安小学东园校区

7

红坊中心小学、东阳小学、东埔小学、红炭山学校、紫金山实验学校、龙门中心小学、江山中心小学

8

新罗区其他农村小学

附件4

 

 

 

 

2025年新罗区“七街五镇”中学招生计划、范围和统筹

志愿学校一览表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招生辖区

(社区、村或楼盘)

片区内第一、二、三批对象统筹志愿学校

(一)公办学校

1

龙岩初级中学

14

756

东至解放路,南和西至龙川路,北至北环西路。中城兴门、北门(部分)、上井(团结、岩心)、虎岭、西街(部分)、中街(部分)等社区。

龙岩二中

2

龙岩二中

20

1080

除龙岩初级中学、龙初北城校区招生范围外的中城辖区。在工业西路以北居住的西陂崆口、紫阳、南石、园田塘及万安涂潭库区园田塘安置点。

龙初北城校区

龙岩四中

3

龙岩高中

6

324

东城松涛、东街(红龙、双井)、社兴、东门、东风、北龙等社区。

龙岩四中

铁山中学

4

龙岩四中

4

216

除龙岩高中招生范围外的东城辖区;白沙、万安的东宫下移民安置点。

铁山中学

5

莲东中学

18

972

南城翠屏、莲东、莲滨、新陂等社区。

龙岩九中

龙岩五中

龙钢学校

6

龙岩五中

14

756

除莲东中学招生范围外的南城辖区。

龙岩九中

龙钢学校

7

龙岩七中

10

540

西城各社区。

龙岩八中

红炭山学校

龙初北城校区

8

龙岩七中西陂校区

10

540

按批次和积分未被龙岩七中、龙岩一中锦山学校录取的前三批次对象及排头村、石桥村、大洋村村民子女。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招生辖区

(社区、村或楼盘)

片区内第一、二、三批对象统筹志愿学校

9

龙岩初级中学北城校区

14

756

北城各社区和东至龙腾北路,南至工业路,西至民园路西侧山脚,北至江山外山的合围区域(双路亭、张白土、黄竹坑、赤坑、江山外山、江山科山搬迁户、铁山火德坑张白土移民点)。

龙岩十中

红炭山学校

10

龙岩八中

12

648

除龙岩二中、龙岩一中锦山学校招生范围外的西陂辖区。

红炭山学校

龙岩七中西陂校区

龙岩十中

11

龙岩一中锦山学校

23

1242

东至龙岩大道,南至厦蓉高速,西至大锦山下(华龙2号通道桥至国网曹溪220KV变电站),北至莲西路合围区域;龙岩大道以东、华莲路以南、丰溪河以西合围区域。

龙岩八中

龙岩七中西陂校区

龙岩九中

红炭山学校

12

龙岩二中东山校区

18

972

东至东环路、东环高速,南至319国道,西至莲庄南路,北至莲南路的合围区(含东山村、董邦村);东环高速以东的美伦生态城楼盘。

龙钢学校

龙岩九中

13

龙钢学校

8

432

东至莲庄南路,南至金鸡路、西至星塘路(五星路)、北至莲南路的合围区;东至莲庄南路、南至乘风路、西至曹溪中路、北至金鸡路的合围;曹溪街道辖区内的科桃、黄洋、黄坑、龙钢、浮蔡、马坑、中甲、坑头、崎濑、王庄、白岩前等村庄。

 

14

龙岩九中

4

216

除龙岩一中锦山学校、龙岩二中东山校区、龙钢学校招生范围外的曹溪辖区。

龙钢学校

15

龙岩市

实验学校

10

540

东至东肖溪,南至东肖南路,西至黄邦山下,北至厦蓉高速公路(经开区东肖片区红线区域内)。

学院附中

龙岩初级中学东肖分校

序号

学校

班数

人数

招生辖区

(社区、村或楼盘)

片区内第一、二、三批对象统筹志愿学校

16

龙岩学院附属中学

6

324

除龙岩市实验学校、龙岩初级中学东肖分校招生范围外的东肖镇辖区。

红坊中学

龙岩初级中学东肖分校

17

龙岩初级中学东肖分校

6

312

东至龙腾南路,南至东肖高速路,西至邦山,北至东肖红坊快速通道(原省道S203)合围区域;邦山村、湖洋寨村、肖坑村、隘头村、榴坑村(1、2、3、4、5小组)、隔顶村(2、3、4、5、6、7、8小组)、菜园村(12、13、14、15、16小组)、黄邦山(1、2小组)等村庄的涉征地拆迁户。

 

18

紫金山实验学校

22

1188

紫金山体育公园。

 

19

红坊中学

6

288

除红炭山学校招生范围外的红坊镇行政辖区。

 

20

红炭山

学校

3

162

上洋村、下洋村、田心村、红炭山小区,煤电公司和民爆公司。

 

21

铁山中学

8

432

铁山镇行政辖区。

 

22

龙岩十中

8

432

龙门镇行政辖区。

 

23

江山中学

2

108

江山镇行政辖区。

 

24

龙岩未来城实验学校

8

432

先录取户籍在紫阳村、南石村、硿口村、赤坑村、林邦村的对象和未来城文博樾业主子女,再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未来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子女和未来城、银雁新城的企业员工子女,最后随机录取自愿申报且符合中心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罗区户籍的对象。

 

(二)民办学校

1

龙岩北附实验学校

16

800

录取顺序:①该校协议楼盘业主子女、教职工子女和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对象;②随机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罗户籍本校直升对象;③随机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非新罗户籍本校直升对象;④随机录取自愿申报民办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罗户籍对象;⑤随机录取自愿申报民办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非新罗户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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