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01-25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龙新政办规〔2025〕4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新罗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规〔2025〕3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区矿产资源优势,不断推动“矿业+”经济强链延链补链、安全智能绿色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地质找矿行动为抓手,不断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形成从矿山勘查、规划设计、采选冶炼、产品深加工及应用、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拓展矿业配套延伸服务和关联产业,做大做强新罗“矿业+”经济。2025-2030年期间,每年以“新增十亿元产值、提升百万吨产能、寻找千万吨资源”为目标,力争到2030年新设优势矿产探矿权不低于6个,岩山石狮岐硫铁矿、白沙镇大科玻璃用砂岩矿、江山山塘矿泉水、紫金山地热等4个探矿权向采矿权转化;稀土矿、铁矿、高岭土、石灰石、萤石矿、煤炭等矿种找矿突破;新材料、矿业、机械装备产业年产值分别突破50亿元、130亿元、400亿元,“矿业+”产业集群年产值超60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1.强化规划引领支撑。在全面评估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分析研判“十五五”期间我区矿业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综合考虑资源禀赋、找矿成果、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土地开发等因素,提前谋划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扎实推进“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资集团
2.加大地质勘查找矿力度。对全区已设矿业权勘查情况、开采状态、资源储量等信息进行梳理,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建立重点矿产资源按梯次开发的动态储备体系。推动已设矿业权就矿找矿,引导马坑铁矿、东宫下高岭土矿、天山石灰石矿、田尾石灰石矿等矿山企业及全区煤矿积极开展深、边部或上部勘查,增加资源储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委托专业地勘队伍,选择曹溪中甲-马坑、白沙吕凤等找矿靶区,深入实施空白区域重点矿产找矿行动,将取得找矿成果的靶区列入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力争到2030年末,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加,新增稀土矿10万吨、铁矿1亿吨、高岭土500万吨、石灰石5000万吨、萤石矿100万吨、煤炭300万吨、钼金属矿1.5万吨。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国资集团
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结构与布局,力争到2030年末,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24年末的43.75%提高到50%以上。聚焦市场需求,充分考虑产业布局、供需平衡等因素,按年度制定矿业权出让计划,科学有序出让万安小陈坑稀土矿、白沙内山萤石矿、适中前进矿区硫铁矿、白沙吕凤矿区铁矿、白沙邹山矿区玻璃用砂岩、适中仁和松云山矿区玻璃用砂岩、小池镇赐福山铜多金属矿等矿业权。鼓励资源整合与技术改造,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推进矿业权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生产规模过小的矿山集中区和因矿业权布局不合理而导致安全隐患较多的各类矿区资源整合,重点推进西山坑煤矿转型综合开发利用,增加水泥用灰岩、石英砂开采项目。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国资集团
4.支持矿山企业增储扩产。积极引导矿山企业改进工艺、引进新型采选技术,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产生。鼓励企业加大勘探投入,推进马坑铁矿、天山石灰石矿、田尾石灰石矿、中甲石灰石矿、京源口庙后石灰石矿等5个重点企业产能提升,以提量促增效。2025年重点完成天山石灰石矿扩产能工作(生产规模由103.2万吨/年扩大至211.2万吨/年)。推进翠屏山、吕凤、陆家地、北山、双叉坑、东水坑、黄土坑等7家煤矿开展“探底扩边”地质找煤行动,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指导各矿山企业科学优化采掘布局,有效促进稳产达产。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
5.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责任,整合部门监管数据,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良好秩序。强化矿山安全源头管控,重点推进矿山“三个一批”(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综合整治和“四化”(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智慧矿山和无人少人矿山的推广力度。到2030年,全区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不低于10%,全区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新罗生态环境局,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
6.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强化源头管控,细化绿色矿山创建标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已入选省级绿色矿山的华润水泥(曹溪)中甲石灰石矿、华润水泥(龙岩)冬瓜仑石灰石矿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重点推进天山矿业、华润水泥(龙岩)田尾石灰石矿申报省级绿色矿山。加大力度指导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逐步推动全区符合条件的矿山纳入市级创建库,全面提升矿业绿色发展水平。力争到2025年末,全区绿色矿山数达60%以上,2030年末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新罗生态环境局,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
7.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矿产资源开发。按照政府主导、资源国有、经营市场运作的思路,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选址、加工、产业规划等基础性工作。鼓励各矿山企业参与区内新设矿业权竞拍,采取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到“十五五”末,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多元资本共同参与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服务中心,国资集团
(二)加快推进精深用矿培育聚集高端产业
1.稀土产业。按照“稀土→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催化材料→下游应用”发展思路,加快推动万安小陈坑稀土矿探矿权出让,发挥其矿体厚度大、品位高、配分好的优势,产业链重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龙州工业园区硬质合金产业园等产业园区。聚焦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催化材料等应用方向,结合我区机械装备产业基础,向下延伸大功率直流电机、伺服电机、磁力机械等制造领域。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龙州经济发展中心、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国资集团
2.铁矿产业。按照“铁矿→超纯铁精粉/特种钢材→高端装备制造”发展思路,加快马坑铁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实施,引导企业加大超纯铁精粉研发试验投入力度,实现对难利用、低品位、多金属共生的铁矿资源进行规模化综合利用。探索延伸钢铁冶炼与装备制造产业链条,聚焦新能源矿车、汽车零部件、高端矿山机械等重点领域,推动引进关键配套零部件等上下游产业。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国资集团
3.高岭土产业。按照“纳米级高岭土→陶瓷基复合材料→战略新兴领域应用”发展思路,依托优质高岭土资源,引导龙州、东宝工业集中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大资金设备投入,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在深耕日用、工艺美术及建筑陶瓷领域基础上,不断探索拓展在化工、国防、医药等高值化领域产品的开发应用,持续壮大新罗高岭土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龙州经济发展中心,国资集团
4.石灰石产业。按照“石灰石→钙基新材料→下游应用”发展思路,加强大中型石灰石矿山周边小矿系统勘查,逐步形成以水泥生产企业自备矿山为主导的开采格局,力争自供率达80%以上。积极对接“大院大所”,围绕纳米碳酸钙、改性轻质碳酸钙、食品级钙等钙基新材料发展方向,向下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逐步向塑料(塑料母粒、木塑制品)、涂料、油墨、粘胶、造纸等产业延伸,构建矿石到终端产品的全链条转化体系。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国资集团
5.萤石产业。按照“萤石→氟基新材料→半导体-新能源”发展思路,依托白沙内山等萤石资源,产业链重点布局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等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以德尔系、九鼎泰天为链主企业,推动招引含氟聚合物、蚀刻设备等关联企业,填补半导体涂层材料下游应用空白。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国资集团、雁翔集团
6.煤炭产业。按照“煤炭→高炉喷吹煤→煤基新材料”发展思路,重点围绕翠屏山、吕凤、陆家地、北山、双叉坑、东水坑、黄土坑等7家生产煤矿(总核定产能171万吨/年,现有实际产能90万吨/年,其中优质煤占比60%)延伸产业链。聚焦钢铁冶炼、煤化工等应用方向,推动无烟煤向高炉喷吹煤、煤制活性炭、煤制甲醇等方向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国资集团
(三)探索培育“矿业+”关联产业
1.矿业+智能装备。充分发挥我区机械装备产业基础扎实的优势,积极引导侨龙应急装备、亿钻机械、龙净联晖等企业重点围绕矿山开发利用中的采、掘、支护、铲运、救援等环节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及整体竞争力。依托市内紫金、马坑等丰富的矿山应用场景,探索建设矿山智能装备中试基地、矿山智能装备配套产业园,逐步形成“链主带链、龙头带群”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国资集团
2.矿业+绿色经济。加强尾矿、废石弃碴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利用尾矿提取有益金属组分,以及利用尾矿、废石弃碴填充井巷。支持红尖山固体废料综合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快建设,探索建设区域性固废综合性利用产业基地,做强做优循环经济产业链。不断拓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龙岩紫金山模式”品牌内涵,加快推进紫金山、雁石北山和苏邦片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新罗生态环境局,国资集团
3.矿业+数字经济。鼓励矿山企业加快新型工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设环境和视频图像传感、设备状态监测、人员和设备精准定位等智能感知终端,实现设备接入网络化,建设数据信息全时域、全过程采集传输的矿山工业互联网。重点推进马坑等大型矿山企业加强工业5G+电机车无人驾驶采选矿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赋能“智慧矿山”建设。在马坑矿业实现矿山智能化的基础上,推动天山矿业、龙高股份等重点矿山向智能化转型,力争到2030年末全区新增5家矿山企业实现智能化转型。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国资集团
4.矿业+低空经济。推广无人机在矿体测绘、资源勘测、安全巡检、采空区扫描、越界开采监管等场景的应用。依托侨龙应急等无人机团队,开发适配南方多雨气候特点的耐腐蚀性大载重无人机、救援无人机。探索我区优势矿种下游产业链产品在低空经济产业链上游金属合金、元器件及中游动力电池、电机、传感器等有关配套产业中的应用。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国资集团、雁翔集团
5.矿业+文旅经济。深入研究紫金山矿山恢复治理成果与龙岩洞景区矿山地质遗迹资源,引导景区探索将矿业文化转化为文旅发展新动能。以紫金山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为依托,鼓励紫金山景区开发矿山恢复治理研学、采煤作业场景复现等沉浸式文旅项目,运用VR/AR技术再现矿井历史风貌,同步配套建设矿山文化主题民宿、体验工坊等特色业态,丰富文旅产品供给。鼓励龙岩洞景区立足现有基础,推进景区提档升级,指导景区做好文旅品牌创建工作,打造特色文旅新名片。
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国资集团、雁翔集团
(四)统筹发展要素支撑
1.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企业分类培育,推动财政、土地、科创等政策向“矿业+”产业倾斜,打造高质量企业梯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矿业+”项目审批流程,强化“矿业+”产业有关项目用地、用林、水电气、物流等生产要素如期供给。综合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三产融合等政策,打通相关要素供给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打造项目建设“新罗速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新罗生态环境局,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龙州经济发展中心、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新罗供电公司,北部新城区级指挥部综合协调办
2.加强金融与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及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创新“矿业+”产业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探索政府、国企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共同参与矿产资源勘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矿业+”关联企业的融资保障。推动马坑矿业等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利用资本市场提升企业发展能级。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国资集团
3.强化项目投资牵引。实施“链主+配套”招商模式,加强稀土矿、铁矿、高岭土、石灰石等优势矿产资源招商,构建“矿业+”全产业链精准招商体系。实施资源招商“三个一”专项行动,即针对每一种矿产资源,绘制一张对应的产业链招商图谱,策划一批招商项目。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招引10个“矿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70亿元;2026-2030年期间,每年招引“矿业+”项目不低于10个,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国资集团
4.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深化与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争取高校科研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优化科技项目、平台、产业等管理评价机制,围绕地下矿产探测、矿产选冶、运输提升等领域,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巩固提升“科技贷”“科特贷”服务成效,积极发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提高科技型企业首贷率。
牵头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自然资源局,国资集团
三、保障措施
建立新罗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推进“矿业+”经济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推进项目、重点实施项目、重点任务“三张清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推进力度;要强化项目政策、资金投向研究,积极谋划储备一批体量大、资金足、系统性强的项目,为新罗“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方案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方案由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新罗区发改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新罗区“矿业+”经济项目谋划指导
2.新罗区“矿业+”经济十大重点推进项目清单
3.新罗区“矿业+”经济十大重点实施项目清单
4.新罗区2025年“矿业+”经济重点任务清单
5.新罗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6.新罗区“矿业+”产业链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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