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1100-2500-2026-00046
  • 备注/文号:龙新政综〔2026〕127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6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罗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时间:2026-06-26 17:18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经依法审核确认,现将新罗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本公告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公告发布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如机构新设、合并、撤销或职能调整等),相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区司法局审核确认,由区司法局报请区政府调整公布。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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