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1101-25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龙新政办规〔2026〕3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1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推进足球振兴发展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6-07-01 15:5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罗区推进足球振兴发展十六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推进足球振兴发展十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青少年足球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罗区足球振兴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委《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以及《龙岩市体育局2026年足球工作要点》(龙体〔2026〕13号)、《龙岩市新罗区足球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50年)》(龙新政综〔2016〕360号)部署,立足新罗区中心城市区位优势,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固强补弱、改革创新,推动全区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新罗区推进足球振兴发展十六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分级设定阶段发展目标。制定分阶段振兴发展任务,实行梯度化推进实施。2026年作为基础夯实年,全面健全部门联动、校园普及、基础赛事、场地保障四大体系,完成区级青训中心挂牌运营,显著提升青少年足球参与率及教练员、裁判员持证比例;2027年作为重点突破年,全力争取“闽超”龙岩主场落地新罗,初步建成“15分钟足球健身圈”;2028-2030年作为全面提升年,贯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人才培养链条,打造成型本土赛事品牌,实现“15分钟足球健身圈”全域覆盖;2031-2035年作为示范引领年,构建体系完备、特色鲜明的闽西革命老区足球发展新格局,建成全市足球振兴示范标杆区域。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二、建立足球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新罗区足球振兴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季度例会、半年调度、年度总结工作制度,同步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销号台账,配套制定专项工作清单,逐项明确工作要点、实施内容、责任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时限,细化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推动足球发展工作实现专人专抓、常态管控、闭环推进。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委社工部,区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雁翔集团,各镇(街)

  三、标准化建设区级足球青训中心。对标《县级足球青训中心建设指南(试行)》,2026年依托莲东中学、莲东小学以及各足球俱乐部资源,在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挂牌成立新罗区足球青训中心。结合“3+1+1”特色校建设,将莲东小学、莲东中学和龙岩二中作为足球特色试点共建学校,签订贯通培养协议,建立小学筑基、初中提升、高中拔尖的一体化培养模式。逐年组建U8、U10、U12、U14精英梯队,每支梯队20-30人,实行日常校队训练+周末集训+寒暑假特训。建立考核退出机制,每学期对基地学校、梯队队员、教练开展考核,优胜劣汰。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莲东小学、莲东中学、龙岩二中

  四、畅通足球人才选拔输送渠道。建立“校园选拔、社会推荐、赛事发掘”三位一体的人才遴选模式,建设区级数字化足球人才库。出台《新罗区足球特长生升学实施细则》,构建小学—初中—高中无缝衔接的升学通道。龙岩二中落实高中足球特色班30人招生计划,实行“文化课+足球专项训练”双轨教学。对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和一线队的高中生、大学生可保留学籍。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畅通向市级青训中心、专业队、省队及职业俱乐部的输送渠道。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文体旅游局、人社局

  五、实施教练员裁判员提质工程。每年组织2次区级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专项培训班,覆盖全区校园足球教师、社会青训教练、草根裁判;择优推荐参与省级精英教练员培育工程、国家级裁判培训,每年培育D级及以上教练员20名、二级及以上裁判员15名以上。鼓励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入驻校园、青训机构,建立校外足球师资资源库。严格执行教练员持证上岗和继续培训的执教资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

  六、配齐配强专职足球教练队伍。充实区体校管理及教练力量,按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标准,配齐配强专项教练团队,重点保障足球等优势项目教学训练需求,同步加强体校领导班子及财务等管理岗位人员配置,提升体校训练管理水平和日常运转效能。2028年底前为莲东中学、莲东小学、龙岩二中各校配齐专职足球教练员。同时通过区内调剂等途径拓宽师资渠道,将训练成果、人才输送、赛事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人社局

  七、改造市体育中心承接高水平赛事。按照承办“闽超”联赛及更高标准赛事要求,对接市体育局,争取“市区一体”将市体育中心足球场改造为高标准专业场地,对照“闽超”承办标准,对草坪、照明、看台、功能用房等设施进行改造,争取2027年“闽超”龙岩主场落地新罗,同时积极争取其他区域性高水平赛事落地。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

  八、推进东山板块标准球场建设。围绕足球振兴发展需要,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城管、住建等部门,依托东山板块已规划体育用地,科学规划建设十一人制及七人制标准足球场,配套照明、围网、更衣室、停车位等设施,补齐东山板块体育设施不足短板。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城综局、住建局,曹溪街道

  九、利用城市边角地建设微型球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城市边角地足球化利用清单”,对街旁绿地、桥下空间、闲置储备用地等适宜地块,制定五人制足球场建设计划,形成“见缝插针”式足球设施网络,加快构建“15分钟足球健身圈”。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各相关街道

  十、规范场地运维及足协实体化运营。设立足球场地维护专项资金,推动公共足球场地和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足球场地,在非教学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健全长效开放管理、安全运维及补偿保障机制。支持公共足球场地承接各级赛事、培训及群众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场地综合利用效益。加大对区足球协会扶持力度,指导健全内部治理架构、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加快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阵地“四有”建设目标,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协会主责、社会参与的足球发展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区委社工部,区教育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

  十一、培育本土群众足球赛事品牌。持续办好“新罗区足球邀请赛”,积极组队参加“闽超”“龙超”等重点赛事,力争持续问鼎“龙超”冠军。支持“村”字头足球赛事和草根球队发展,力争到2030年底培育村级足球队不少于12支,每年举办“村超”选拔赛不少于30场。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各镇(街)

  十二、打造特色足球啦啦操文化品牌。依托龙岩学院附属小学现有足球操基础,结合《我是龙岩娃》本土文化元素,由山歌戏传习中心编排具有新罗特色的足球主题啦啦操,在“新罗区足球邀请赛”“村超”等重要赛事常态化演出。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山歌戏传习中心

  十三、全面提升校园足球教学质效。将足球列入中小学课程教学及课后延时服务。国家级足球特色校确保足球课时不少于体育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至少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和1块可供教学的足球场。健全“班级-年级-校级-区级”四级校园足球联赛机制,每年定期举办区级中小学生足球联赛,以赛促练、以赛育才。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文体旅游局

  十四、推动足球产业融合对外交流。以足球赛事为纽带,促进足球与文旅、商业、餐饮、乡村振兴等业态深度融合,打造赛事经济新增长点。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争取承办省级以上青少年足球赛事和高水平商业比赛,发挥对台区位优势,策划举办新台青少年足球交流赛,提升新罗足球对外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委台办,区文体旅游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国资服务中心

  十五、开展足球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足球领域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深化治理年”行动,加强全区足球协会和社会足球俱乐部的引导管理,重点围绕“闽超”等赛事活动,开展赛风赛纪与行风行纪专项治理。畅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渠道,营造风朗气清的足球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文体旅游局、新罗公安分局

  十六、强化足球发展规划资金保障。将足球振兴发展纳入新罗区“十五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市级专项资金。设立区级足球振兴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保障青训中心运营、校园足球普及、四级联赛举办、场地建设维护、开放补偿、人才输送奖励等工作,为新罗足球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发改局

  本推进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由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新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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