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1100-30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龙新政土告〔2024〕2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30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雁经开区雁北路北侧1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告
时间:2024-01-30 09: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龙雁经开区雁北路北侧1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有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意见。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雁石镇大吉村。 

  二、用地面积:6.7812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龙岩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至规划龙雁大道、南至现状雁北路、北至暗科山。

  四、公示期限

  20241月31日至20242月7日 

  五、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电话:0597-2260298,邮箱:ydg2225633@163.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附件:龙雁经开区雁北路北侧1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龙雁经开区雁北路北侧1号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闽自然资规〔20213号)、《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纲要》及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启动编制《龙雁经开区雁北路北侧1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雁石镇大吉村,东至龙岩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至规划龙雁大道、南至现状雁北路、北至暗科山(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7812公顷。

  三、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片区以工业用地为主。规划用途和功能包括:工业用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等公益性用地比例超过40%,符合自然资规〔20237号文的规定。

  四、合法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龙岩市人民政府已将该成片开发方案统筹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本方案符合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纳入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不涉及历史建筑及古树名木等相关建筑文化资源。不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

  五、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龙岩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新罗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六、结论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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