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总结撰写年度报告,形成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7—3296095;传真:2324174;电子邮箱:xlqfb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新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新《条例》,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任务分解要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突出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及实施等三大领域,加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区36个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1条;不予公开信息5854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主动加强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公众关注度较高领域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突出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加强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区各有关单位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共计36个;持续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等二级栏目,全区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471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30万人次。二是进一步发挥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作用。龙岩图书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71条,区档案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71条。三是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新闻网、新罗TV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通过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二)提升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至市政府统一平台,并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版面进行优化设计和调整,在政府信息搜索、链接、格式上体现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阅、统一规范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优势。二是加强“两馆”建设。借助龙岩图书馆优越的地理位置、大量的藏书期刊和区档案馆丰富的馆藏档案,加强查阅各项制度建设,方便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三)强化监督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人负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管理。
2.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纳入绩效考评。根据《新罗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内容,并由区绩效办牵头,统筹考虑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公开专项督查。针对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加强各责任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管,及时对各领域中心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针对个案投诉进行专项调查、反馈,确保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突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领域方面。2019年我区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截至12月份,我区公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71条,其中项目服务类信息97条,项目备案结果信息17条,征收土地及补偿信息10条,重大设计变更信息5条,施工进展及竣工信息20条,质量安全监督信息22条。
(二)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方面。2019年我区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坚持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教育事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方面为重点,大力加强扶贫信息、扶贫政策,社会救助、住房就业救助,教育督导、教育招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灾害处置以及文体活动、文体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信息公开。截至12月31日,共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494条,其中“脱贫攻坚”信息107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110条、“促进就业政策信息”69条、“教育工作”信息79条、 “灾害事故救援”信息77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52条。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方面。截至12月份,我区公布“住房保障”信息55条,其中住建信息39条,分配及退出信息4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2条。同时,为便捷公众查阅,我区主动将“政府采购”专栏链接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专栏中的主体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开标情况一览以及答疑结果等信息链接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可直接查询相关内容。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方面。截至12月份,我区公布灾害事故救援信息101条,其中自然灾害预防和预警信息25条、应急处置救援与事故信息11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信息23条、安全执法与隐患曝光42条。
(五)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面。2019年我区公布“环境保护”信息136条,其中“环境管理”信息25条,环境监察信息20条、事件调查处理信息19条、水质监测14条,将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等信息链接至“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众可直接查询相关内容;公布“基本医疗卫生”信息69条、食品药品信息25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28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区新收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条,其中通过网上申请18条,信函申请2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共计21条。
(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2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答复数8条,部分公开1条,不予公开3条、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9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区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展开工作,主动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少数镇(街)和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和镇街没有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开效率和质量。三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舆情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部分工作人员对“福建省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以及“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等日常操作及填报缺乏系统理论学习。
(二)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区将进一步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2.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督查和指导,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附表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附表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 日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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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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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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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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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831 |
612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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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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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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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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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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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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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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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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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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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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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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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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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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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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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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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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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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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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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32 |
32878540.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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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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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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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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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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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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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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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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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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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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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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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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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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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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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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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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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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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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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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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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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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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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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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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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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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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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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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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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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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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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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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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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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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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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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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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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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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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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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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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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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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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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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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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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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