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形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7—3296095;传真:2324174;电子邮箱:xlqfb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1〕34号)等国家、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实现新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创新公开形式,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同时,进一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8条;不予公开信息5755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2021年,我区积极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龙新政综〔2021〕151号)、龙岩市新罗区东宫下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告、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岩市新罗区主城区华莲西路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告等,主动做好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认真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同时,积极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2021年,我区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期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二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做到有效提示风险,同时保障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4、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二是有效引导预期,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20号)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三是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政企直通车”“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在部分有条件的镇街和部门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四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5、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突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一是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全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四是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五是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坚持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教育事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方面为重点,大力加强扶贫信息、扶贫政策,社会救助、住房就业救助,教育督导、教育招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灾害处置以及文体活动、文体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信息公开。2021年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区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二是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部门和各镇街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三是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督促各单位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1)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新收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条,其中通过网上申请24条,信函申请4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共计28条。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28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数2条,同意公开15条,不予公开答复数7条,属于无法提供数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区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二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乡镇街道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三是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把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辖区各部门、各镇(街)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2、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3、督促做好辖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4、依托新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乡镇街道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5、进一步发挥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作用,全年累计送交至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5条。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新闻网、新罗TV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并及时通过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布。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严格考核制度,积极加强和完善区对镇(街)、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对不及时按要求更新的单位予以提醒督办,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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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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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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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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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201 |
13 |
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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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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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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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5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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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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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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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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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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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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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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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4.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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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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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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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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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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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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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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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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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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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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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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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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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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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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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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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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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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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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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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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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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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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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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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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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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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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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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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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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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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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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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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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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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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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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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不少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事项标准、工作流程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新的“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日常业务操作及报表填报缺乏系统理论学习。
(二)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区将进一步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事项标准,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打造我区政务公开亮点和特色。三是切实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及需求,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扩宽政策解读途径,通过图文结合等更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区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1年,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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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收取件数 |
通知收取金额(元) |
实际收取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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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0 |
0 |
0 |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