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等国家、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实现新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0条;不予公开信息5405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2022年,我区积极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主动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惠企政策专栏,集中发布《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大力发展商圈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岩市新罗区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罗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五促”工作扶持措施第十五条、十六条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上半年“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资金的通知》等,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2、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2022年,我区稳步扩大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减税降费栏目第一时间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等,进一步加强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二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三是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4、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5、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一是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紧盯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向高校毕业生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政策信息等各项公共服务举措,让企业可以足不出户精准招聘人才。二是有效引导预期,全面开展深入就业政策解读。最大限度利企惠民。三是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坚持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教育事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方面为重点,大力加强扶贫信息、扶贫政策,社会救助、住房就业救助,教育督导、教育招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灾害处置以及文体活动、文体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区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部门和各镇街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于群众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认真答复。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出具答复书,确保回应依法有据,用词准确、严谨、规范。
三是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督促各单位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1)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新收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条,其中通过网上申请36条,信函申请4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共计40条。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4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数3条,同意公开24条,不予公开答复数4条,属于无法提供数9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区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二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三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围绕各类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形式。 四是结合实际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把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辖区各部门、各镇(街)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2、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3、督促做好辖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新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乡镇街道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5、进一步发挥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作用。全年累计送交至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新闻网、新罗TV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并及时通过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布。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引导各责任部门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新罗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工作考核: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严格考核制度,积极加强和完善区对镇(街)、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对不及时按要求更新的单位予以提醒督办,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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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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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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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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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34 |
95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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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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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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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9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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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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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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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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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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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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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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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3.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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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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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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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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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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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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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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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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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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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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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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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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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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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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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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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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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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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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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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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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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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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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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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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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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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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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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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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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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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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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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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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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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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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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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不少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升。比如重大会议信息缺少直播或回放、重大决策预公开缺少意见采纳情况等。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更新频次低、信息发布缺失、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质量及舆情回应的及时性仍需提高,解读信息质量不高且解读方式相对单一,部分单位未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内容发布或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二)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区将进一步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推动多角度、多形式开展解读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互动咨询渠道,拓宽解读途径。二是积极提升舆情回应信息及时性,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打造我区政务公开亮点和特色。三是切实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及需求,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通过图文结合等更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区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2年,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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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收取件数 |
通知收取金额(元) |
实际收取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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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0 |
0 |
0 |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