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上级关于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形成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7—3296095;传真:2324174;电子邮箱:xlqfb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区围绕国家、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围绕国家、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21条;不予公开信息4598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坚持民生为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做好就业、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巩固“教育强区”“健康新罗”品牌,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牢牢守住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政法维稳、廉洁从政等安全底线。积极有效推进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机构设置公开、权责清单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处罚强制信息公开、规划计划公开、财政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公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抓经济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着力壮大实体经济,推动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激发内需潜力,发展商圈经济、夜间经济,加快建设区域消费核心承载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惠企政策、减税降费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区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要求各单位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督促各单位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1)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新收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1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共计121条。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12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办结,其中属于予以公开的63条,部分公开的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区严格加强信息管理,有序有效推动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建设。同时,每季度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区进一步把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同时,有效发挥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作用。全年累计送交至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5条。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新罗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工作考核: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结合区对镇街、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细化,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经办人员要具体落实,有效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5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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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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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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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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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25 |
14 |
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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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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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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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6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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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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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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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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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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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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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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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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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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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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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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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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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1 |
0 |
0 |
0 |
0 |
0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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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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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3 |
0 |
0 |
0 |
0 |
0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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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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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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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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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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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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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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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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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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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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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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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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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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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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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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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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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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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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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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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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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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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17 |
0 |
0 |
0 |
0 |
1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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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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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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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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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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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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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 |
0 |
0 |
7 |
0 |
0 |
0 |
0 |
0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单位经办人员业务不熟,导致工作滞后。政府网站后台系统操作程序繁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上传工作需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操作实践,而部分单位经办人员变更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动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单位新接手人员不熟悉业务,导致不公开或少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材料。二是担心保密风险,不敢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还应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但在日常工作中,因保密责任重大,相关单位担心信息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会带来泄密问题而畏惧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时存在顾虑的情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上级工作考核涉及政府网站公开栏目硬件建设,需要投入一大笔资金。因经费紧张以及规范资金预算、资金使用的影响,在硬件建设方面较为薄弱。
(二)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6年我区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组织各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之间的关系,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不遗漏。加强对各单位经办人员培训与咨询,进一步掌握网站发布操作技能,提高业务能力,做好经办人员调整时的业务交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二是贯彻落实《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政办〔2023〕65号)、《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各单位信息审核把关到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建立更加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协同新罗区数据管理局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加强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三是主动服务,加强对部分单位梳理主动公开与非主动公开文件类别的指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四是结合区对镇街、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细化,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区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5年,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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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收取件数 |
通知收取金额(元) |
实际收取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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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0 |
0 |
0 |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