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20-01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北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4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区领导要求,现将《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4日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三明市“3·31”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按照区消安委会办公室《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新消安委办〔2025〕10号),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关键,优先遏制增量,有效治理存量,建立完善标准。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赋能;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的突出安全隐患,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冷库安全监管问题
1.加大建设过程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和《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有关规定。做好《冷库安全规程》《室内装配式冷库》等标准修订后的宣贯工作。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冷库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责。住建办要强化房屋市政工程中的冷库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施工标准。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保温材料进行阻燃性能抽检,查处不合格产品。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2025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住建办、市场监管所、各村(居))
2.强化使用环节协同监管。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冷库监督管理工作。安监站依法加强工贸、化工企业冷库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项目办指导督促使用冷库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站加强对设有室内装配式冷库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场监管所做好冷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冷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检验计划、依法履行法定检验义务。各有关单位之间应完善协同工作制,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移交安全问题隐患线索。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责任单位:项目办、安监站、市场监管所、消防站,各村(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16日前)。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专题部署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排(2025年4月21日前)。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摸排行动,摸清属地及行业领域建筑保温材料底数,建立底数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填报保温材料相关单位场所统计表和明细表(附件1-5),同时要边摸排边整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治(2025年11月底前)。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建立台账资料,明确隐患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源头管控和规范施工作业。
(四)总结验收(2025年12月底前)。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源头风险隐患。
(五)巩固提升(2026年全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在2025年整治行动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推动落实各项措施,强化部门合力。
附件:1.全区使用保温材料相关单位场所摸底表
2.全区冷库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全区室内冰雪场馆基本情况统计表
4.全区设有外墙保温系统的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既有建筑)
5.全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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