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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溪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LY01906-30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曹溪办〔2025〕62号
  • 发布机构:曹溪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1
曹溪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曹溪街道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长效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5-09-21 08:53

  各村(居)、街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曹溪街道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长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曹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1日   

  曹溪街道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

  矿产资源长效机制

  为持续巩固打击非法开采稀土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防范盗采行为反弹,切实保护辖区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结合曹溪街道实际,围绕“盯、巡、打、建、宣”核心举措,特制定本长效机制。

  一、精准“盯防”,筑牢源头预警防线

  聚焦重点矿点、关键环节,依托“人防+技防”双轨模式,实时监测异常动态,确保早发现、早预警。

  重点区域靶向盯防

  以崎濑石水坑、崎濑铜锣坑、黄洋村洋坑片3个矿点为核心监控区,同步覆盖周边山林、偏僻路口。通过无人机开展航拍巡查,结合重要路口现有监控设备,实时捕捉大型储水罐、反应池、改装运输车辆等盗采设备痕迹,由企管站专人负责监控屏值守,发现异常立即标记。

  (二)生态变化动态盯防

  联动护林员、包片干部,重点关注矿点及周边水体(是否浑浊、异味、鱼类死亡)、植被(是否出现非自然裸露、山体裂缝)、土壤(是否有酸性溶液残留痕迹),异常情况当日上报。

  人员活动精准盯防

  针对矿点周边“租赁山场、养殖场”等潜在掩护场所,由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排查。关注夜间异常灯光、车辆往来及外来人员聚集情况,发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参与“夜间瞭望”,发现线索即时上报。

  二、加密“巡查”,织密全域监管网络

  整合多方力量,优化巡查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衔接既有“涉麻制毒巡查、护林巡查”工作体系。

  压实网格巡查责任

  实行“街道领导包片、干部包矿点、村(居)包片区”三级网格制,每周开展1次实地巡查,重点区域(崎濑石水坑、崎濑铜锣坑稀土矿、黄洋村洋坑片等)适当加密频次;村(居)干部、护林员、应急救援队员联动巡查,同步记录“巡查日志”。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全辖区巡查频次加密,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规范快速响应流程

  接到线索或发现异常后,派出所和村“两委”第一时间到现场初步核实、制止并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在6小时内到现场复核制止,12小时内按照要求联合打击捣毁到位,24小时内联合区直部门进行查处。

  完善矿点档案管理

  对辖区所有稀土矿点实行“一案一档”,档案内容包括:矿点详细地址、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开采方式等,由街道矿管所专人保管,及时更新。

  三、从严“打击”,形成强力震慑态势

  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作战,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重”,坚决守住已复绿矿点“不反弹”底线。

  明确部门联动职责

  街道矿管所:统筹打击整治工作,牵头联合执法,对非法矿点组织“彻底拆除设施、清理原料”,同步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矿产资源破坏评估。公安派出所:建立“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依法打击非法开采、隐匿矿产品、破坏生态、恐吓执法人员等行为,追缴已销售稀土并追责收购方。综合执法大队:对非法开采稀土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案件启动价值鉴定程序,对符合行政立案条件的非法开采稀土行为联系区城综局予以立案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制止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矿行为。林业站:对全街林地开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加强对国有林场、林地流转及动用大型机械上山作业的巡查和监管,坚决制止擅自在林地内非法开采稀土或流转给他人非法开采稀土等行为,对发现违法占用林地非法开采稀土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对假借果业开发、清山育林、开荒造地等名义非法开采稀土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立案查处。自然资源所: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督促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非法采矿落实日常巡查、制止和报告制度。供电所:对矿点周边“边远山区、果园用电户”排查用电异常情况,发现盗采关联用电立即断电,拆除非法供电设施。

  (二)强化重点行为打击

  针对“假借清山育林、开荒造地、果园开发”等名义掩盖盗采的行为,由街道矿管所联合林业站、综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步公开查处结果。

  四、健全“保障”,夯实长效工作基础

  从组织、经费、效能三方面提供支撑,确保机制落地见效,衔接既有“专项督查工作组”制度。

  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的“打击非法开采稀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道统筹处置、区直部门协同打击”模式(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形成“发现-上报-评估-查处”闭环。

  (二)落实经费保障

  协调区财政负责保障工作经费(破坏价值鉴定、举报奖励等),提取一定比例罚没收入用于反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工作。应急行动工作资金暂由街道先行支出后,按相关程序报区财政实报实销。

  严格效能问效

  发现1处非法稀土矿点仍在盗采的村,对所在村及包硐干部进行全街通报批评;发现2处及以上非法稀土矿点仍在盗采的村,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问责问效。

  五、深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结合既有“责任警示牌、入户讲解”工作,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警示震慑,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为。

  多维宣传引导

  线上: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村(居)微信群、短视频平台(抖音、视频号),推送“稀土保护法规、盗采案例曝光、举报方式”内容。线下:在3个矿点增设“责任警示牌”(标明监管责任人、举报电话),在村(居)公告栏、集市、文化广场张贴《曹溪街道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通告》,组织“入户宣传”(重点覆盖矿点周边村民)。

  (二)落实有奖举报

  在曹溪街道行政区域内,举报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标准奖励:非法开挖未达刑事立案标准或无法查明当事人的,奖励举报人1000-3000元;达刑事立案标准或能查明当事人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多人举报的,奖励前2名举报人;同一举报人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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