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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池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2-25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池政〔2022〕4号
  • 发布机构:大池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08
大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池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08 10:11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大池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安全排查工作。

  大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大池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现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瓶装然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辖区内瓶装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检测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各有关单位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气”窝点,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以及供应站点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汏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责任部门:村管站、安监站、各村委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然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酒店、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用气场所不通风,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重点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供气主体责任,要求燃气企业与餐饮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用气协议并加大对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宣传,对到期未安装泄漏报警装置的责令燃气企业停止供气。要重点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用气的主体责任、及时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自动切断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大对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等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

  责任部门:村管站、安监站

  (三)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瓶装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各村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要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入户安检工作,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用户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落实整改。

  责任部门:村管站、安监站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要严格执行灶具、热水器等燃烧器具使用年限到期判废规定。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家用燃烧器具的认证活动进行严格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检查。对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全面排查整治“灶、管、阀”等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对辖区内销售的灶具、热水器等燃烧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无资质安装维修以及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金属连接管替代塑料软管,以及燃气自闭阀、报警器等辅助安全设备。

  责任部门:村管站、安监站

  (五)全面排查整治瓶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瓶装燃气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要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安监站、大池派出所

  此外,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辖区燃气规划、建设、经菅、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髙本辖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进度安排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2022年2月至3月)

  (二)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

  (三)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村管站、安监站牵头建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台账和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清单,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强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对存在瓶装燃气违法违规经营、使用不合格灶具、气瓶等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上限处罚,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要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督导考核。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服务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办、村管站、安监站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面向辖区群众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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