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2-25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池政〔2022〕11号
- 发布机构:大池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8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大池镇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大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大池镇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力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特制定 2022 年大池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通过全力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道安综合治理十大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部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水平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实现 2022 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任务分工
(一)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 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持续构建“主体在镇、责任在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镇政府主责主抓,干部包村、包路,村委会负责日常交通宣传劝导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建立重点村督办机制,加强对重点村督办指导帮扶,进一步发挥镇道安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深化道安工作责任考评。
责任单位:镇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2. 完善优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
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将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经费纳入政府财政
经费支出,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
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常态化
开展劝导工作,加强农村专(兼)职交通安全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强化对农村“五小车辆”违法行为的劝导和宣传,降低农村地区
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
3. 建立重点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和督办。 对近年来交通事故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列为镇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重点村,实施挂牌督办,加强跟踪督办指导帮扶,确保辖镇道路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向好,通过以点带面促进村委会道安工作责任,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责任单位:镇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村委会
(二)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行车保障水平
4. 强化专项治理。严格按照道路隐患整治要求,落实整
治措施、责任单位、整治时限,各村每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排查工作,镇道安办每月开展一次督查。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大池交警十中队、公路工作站、各村委会。
5.全面开展排查。4月底前,认真对照《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和督办标准(修订试行版)》,组织对辖区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临水临崖路段进行排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个清单(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整治的原则组织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建立销号清单。
责任单位:公路工作站、城市管理局执法中队、大池交警十中队、各村委会。
6.完善安防设施。
(1)全镇所有国、县、乡、村道沿线村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的建设率、完好率,均需达100%。推进国道、县道、乡道、村道农村集镇路段。
责任单位:公路站、大池交警十中队、各村委会
(2)全面推进县、乡道沿线村重点平交路口“四必上”(完善道路标线、减速坎、警示标志牌、爆闪灯等设施)措施,每个村建设不少于 2 处以上的“四必上”设施,全镇不少于33处。加强路侧险要路段安全防护,对于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 推动增设路侧防护栏(墙)。
责任单位:公路站、大池交警十中队、各村委会
(三)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安全监管工作
7. 加强驾驶人培训管理。强化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管理考核,
严格培训过程动态监管,落实驾培机构质量排名公示制度,推行
新训学员交通体验课时,努力提升新训驾驶员培训质量。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
8. 强化职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加大运输企业驾驶人职业教
育力度,建立客货重点车辆驾驶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平台,实现
重点驾驶人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实施“道路运输驾驶员
适应性检测评价”,推动建立职业驾驶人“不适岗名单”,强化重点驾驶人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大池车队、大池交警十中队
9. 强化驾驶人安全风险排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不适合
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排查,建立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核
查、信息共享和重点驾驶人严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各村委会
(四)进一步提升车辆源头安全监管
10. 落实重点车辆专项行动。以季为周期,适时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拖拉机等车辆专项整治。农机站严格执行多功能拖拉机使用年限规定,加大报废补贴力度,从严打击多功能拖拉机违法载人、假牌、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农机站、各村委会
11. 持续推进重中型货车右侧盲区预警系统安装和使用。持
续推进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安装右侧盲区预警系统安装和使
用,年内安装率、完好使用率均达100%;同时,对重中型普通货车的安装工作也要积极推进。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
12. 加强车辆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动自行车、低
速电动车(含老年人代步车)、新能源汽车、多功能拖拉机的安
全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规范,从严打击生产、销售环节违法违规
行为。全面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
构监管,严厉查处检验、检测环节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落实报废
机动车回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各村委会
(五)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力度
13. 加强酒驾醉驾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举报奖励制
度落实。大池交警十中队全面实施群众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奖措施。举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酒后驾驶的举报每条奖励举报人1000元,属醉酒驾驶的举报每条奖励举报2000元。二是开展涉酒案件深度调查。大池交警十中队全面实施“涉酒案件深度调查”机制,对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违法尤其是涉酒事故进行溯源,落实“七必问”。发现涉酒场所未劝阻酒驾醉驾的,联合道安办、派出所、文体旅游等相关部门进行约谈。三是落实“醉驾”缓刑人员“道安劝导令”。按照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岩市公安局、龙岩市司法局印发《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要求,协同推进“醉驾”缓刑人员履行“道安劝导令”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大池交警十中队、道安办、宣传办、各村委会
14. 强化主干公路安全管控。每季度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
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
车等重点车辆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运输毛竹、林木超长、超
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各村委会
15. 开展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三轮摩
托车专项整治方案,实施城镇核心镇、重点镇域限行管理,其他
镇域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无牌无证、违法载客、人
货混装违法行为;加强三轮摩托车生产、销售市场的管理,加强
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道安办、各村委会、市场监督管理所
16. 加强镇域特点的交通违法综合整治。根据农村道路出行
特点,重点加大“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圩日、采摘收种重点
时间的集中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轻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酒
后驾驶、违法载人的行为;重点路段要强化周末、重点节假日和
夜间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道安办、各村委会
17. 加快推进大中型货车超载超限综合智慧治理。交警、 公路站、矿管、环保、城市管理局大池执法中队等相关部门,加强运输车辆源头管理,结合全镇道路货运流量流向、路网结构、车辆超限超款式行驶规律、交通执法场所、公路养护站、交通警察执法站、公安卡口设置等情况,加强大型货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运输砂石、水泥、煤矿、钢材、矿石等重点车辆超限超载的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公路站、大池交警十中队、企管站、村管站、城市管理局大池执法中队
(六)进一步提升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8. 健全落实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车辆和
驾驶人管理,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管理使用,适时开展运输企
业安全宣传教育月;推动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建立完善
机关企业团体集体用车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车辆日
常管理和员工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做好企业源头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公路站、城市政管理局大池执法中队、各村委会、村管站
19. 逐步建立企业交通安全诚信体系。要通过建立企业交通
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快递、快送、客货
运网约车、代驾公司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
行车、共享汽车等新业态的交通安全监管措施,从更深层次推进
企业主动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公路站、城市管理局大池执法中队、大池交警十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委会
(七)进一步提升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0. 健全完善交通护学岗制度。全镇小学、幼儿园要100%建立健全交通护学岗(交通志愿者)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组织本校(园)教职工、学生家长组建学校交通志愿服务队,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开展交通劝导、护送学生横过公路,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大池中心小学、大池中心幼儿园、大池交警十中队
(八)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深度和广度
21. 深化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推动机关、企
事业单位、镇、村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协会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讲“进百姓、进千镇、进万村”活动,从而重点提升三类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推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倡导公职人员带头表率作用;二是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宣传机制;三是通过交通安全图宣传版和巡回宣讲,丰富留守农村地镇“一老一小”和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办、大池交警十中队、司法所、大池中学、大池中心小学、大池中心幼儿园、公路站、农机站、平安办、各村委会
22. 多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基地建设,推进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建立交
通安全宣传互联网平台和数据库,向社会广泛展播,并提供下载
服务。按“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单位、企业、学校创建和交通安全文明好司机评选活动,持续推进“零酒驾”镇、村、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宣传办、大池交警十中队、司法所、大池中学、大池中心小学、大池中心幼儿园、公路站、农机站、平安办、各村委会
(九)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3.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演练机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新形势不断发展的特点,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
救援处置预案,交警、公路站根据各自职能牵头联合卫生院、平安办、企管站等部门开展不少于1次的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所制定预案的可行性。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卫生院、平安办
(十)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责任制
24.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责
任纳入各部门考核项目,严格落实“单位领导负责制”原则,强化公职人员带头表率作用,严格实施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抄告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文明单位考评体系。
责任单位:文明办、大池交警十中队、司法所、大池中学、大池中心小学、大池中心幼儿园、公路站、农机站、平安办、各村委会
25. 严肃事故责任倒查。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村委会应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平安办、大池交警十中队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并根据深度调查结论,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追责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深度调查及追责问责报镇政府,以便督促落实整改。
落实事故预防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三项制度。镇道安办建
立对村委会辖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季度研判分析制度,凡发生
亡人交通事故,且存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的,村主干要在镇道安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个月发生交通事故,且存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的,由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对村主干进行约谈,实行挂牌督办。
责任单位:大池交警十中队、平安办、公路站、道安办、各村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任主任,确保道安工作固化长效、常态治理。道安机构要做好日常协调督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道安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村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二)夯实责任体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镇对村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强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综治问责 手段,更好地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研判道安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性、常态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三)推动短板整改。持续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
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
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推动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
造等整治,提升本质安全能力。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管理力
量建设,构建农村集中出行重大风险隐患预知、预警、预防机制,
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委会应于2022年3月29日、7月28日、9月27日、2023年1月4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送至镇道安办。
附件:1.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相关指标任务数
2.全镇重点平交路口“四必上”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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