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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池镇政府
  • 索 引 号:LY01912-25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池政〔2026〕6号
  • 发布机构:大池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3
大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池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3-13 08:40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大池镇2026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池镇人民政府

                                    2026313


 大池镇2026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

 

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福建省防洪条例》《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备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大池镇地质灾害隐患3处,分别位于大池镇大山村大山路70-20号、大池镇大山村大山路70-15号、大池镇红斜村江南路,需转移对象涉及1352;群发性地质灾害高风险区1处,位于大池镇大和村东升路48号,需转移对象涉及3户,共7人;天上看识别切坡建房风险点3处,分别位于大池镇大和村东升路10号、大池镇大和村大原路49号、大池镇秀东村墘头路12号(详见附件)。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滑坡、崩塌等,属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我镇成立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勇(大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江强(大池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赖玉梅(大池镇副镇长

应急安全办、党政综合办、财政所、村管站、水利站、民政办、人武部、派出所、公路站、卫生院、供电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于镇应急安全办,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镇应急安全办承担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报告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专业队伍;会同镇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部署;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镇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二)公路站: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道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安全标识,警示过往车辆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群众的紧急运输工作。

(三)水利站: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水库调度、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四)村管站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及隐患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灾区供水、供气部门加强对有关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保障灾区供水、供气;组织抢修因灾害受损的公用设施,尽快恢复供水、供气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五)民政办: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灾区村委会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六)卫生院: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参与抢险救灾,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n class="error-word em1" data-id="w4">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七)派出所:做好社会安定维稳工作,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八)供电所:组织灾区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医院、重点工程、公用设施、军事等重要单位的电力供应;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助相关工作。

三、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镇1楼值班室,值班电话0597-2589315,在汛期,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成员的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应急行动时,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传下达,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四、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个等级。

    三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二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橙色预警。

    一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红色预警。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情做好值班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负责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隐患,要立即报告。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二级时,镇政府、各村及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负责人、监测人、协管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政府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群众及时组织转移。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一级时,镇政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镇政府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分队或者下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五、转移工作的实施

各村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预警情况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由相关下村工作队干部、村组织人员转移避险通过电话、鸣锣或高声喊叫等方式发布转移信号

六、保障措施

民政办要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生活物资供给。卫生院要做好受灾群众的药品发放及灾区防疫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情等卫生情况。派出所要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分工切实相关工作。

 

附件:2026年新罗区大池镇地质灾害五类管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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