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912-2500-2026-00008
- 备注/文号:池政〔2026〕18号
- 发布机构:大池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3
现将《大池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池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大池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镇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明确镇直有关部门应急工作职责,强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风险防控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龙岩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龙岩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运用数字化手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采用柔性执法与精准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风险治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突发、潜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故次生衍生的灾难性突发事件,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险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分级标准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 邓恒祥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 杨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刘铭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陈 赟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成员单位:党政办、人武部、宣传办、安监站、消防办、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卫健办、道安办、村管站、综合执法队、卫生院、供电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成员因领导分工和人事调整变动,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应急办”),设在镇安监站。镇应急办下设8个专业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评估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技术支持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负责决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统筹调度数字化应急资源,审批预警发布和应急结束指令。总指挥为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或受委托履行指挥职责。
2.应急办职责:执行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建立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资源数据库,运用数字化手段收集、分析、报送事故动态信息;负责预案演练组织、备案管理和宣传培训统筹;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裁量的相关要求。
3.专业组职责
(1)后勤保障组:党政办牵头,人武部配合,负责抢险物资、救援车辆、应急人员后勤保障及调度运维。
(2)安全保卫组:派出所牵头,综合执法队配合,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责任人管控及交通管制。
(3)新闻报道组:宣传办牵头,党政办配合,负责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舆情管控,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及时。
(4)灾害救援组:安监站牵头,人武部配合,负责现场救援、物资抢运、排险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场景救援实施。
(5)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卫健办配合,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伤亡人员统计核实及伤员转运。
(6)事故调查组:安监办和派出所牵头,配合上级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取证,衔接《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7)善后处置组:事故所在地下村工作队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负责家属安抚、补偿协调等善后工作。
(8)事故评估组:安监站牵头,平安办、派出所配合,开展事故分析评估,制定防范措施,组织现场警示会。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预警
1.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村、有关部门或者镇政府;紧急情况下可拨打公安110或者119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所在村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详细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尚存的危险因素、需要哪一类的救援队伍、救援路线;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重大危险源发生险情或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有关村、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应及时通报镇指挥部办公室。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
2.预警发布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发布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发布预警:
(1)重大危险源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2)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
(3)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事故发生的;
(4)其他地区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影响本地区的;
(5)事故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的。
预警级别由镇指挥部发布,发布范围为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的机构与人员,预警支持系统。
3.预警分级
根据事故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大池镇预警分为两级。
Ⅱ级预警。需要镇属有关部门应急资源响应的事故。适用范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可能增加新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周围群众和环境构成较大威胁。
Ⅰ级预警。需要利用全镇各有关部门应急资源和镇应急指挥部响应的事故。适用范围: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周围群众和环境构成重大威胁。
4.应急管理
(1)备案制:各村、镇属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和演练,及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备案。
(2)联动机制:建立110、119、120、镇应急办联动机制,实现报警信息实时共享、力量调度可视化。
(二)应急处置
1.分级响应
Ⅱ级响应,由镇指挥部负责启动预案,镇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单项预案。在采取救援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适用于二级预警。
Ⅰ级响应,由镇指挥部负责启动镇应急救援预案,镇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单项预案。在采取救援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经请示上级,可以请求区和外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增援。
2.应急行动
由镇指挥部给相应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达指令,迅速调集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专业应急预案,首先观察了解险情,确定指挥部办公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迅速制定抢险方案或利用预先制定好的抢险方案,开展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必须按照一查险、二救人、三救物的原则,依令行事,并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情况。专业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村、镇属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果断采取控制或切断事故链等措施,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事故单位应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事故现场的保护。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专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镇政府或上级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镇政府或者镇政府指令的有关镇属部门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要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2.保险理赔。保险机构负责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生产经营单位先行支付。
3.事故调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由安监站负责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专业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情况,落实各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建立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收集、分析处理和上报相关应急信息。
2.负有救援保证任务的部门、单位以及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通讯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
(二)交通运输保障
1.道安办负责制定运输抢险应急实施方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抢险车辆,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组建道路抢修队伍,在道路受损时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
2.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处置应急实施方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三)应急队伍和技术保障
1.安监站组织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事故调查和生产恢复提供技术支持。
2.各村、镇属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服从镇指挥部的调动。
3.预备役、民兵为二线增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为救援后备力量。
(四)资金保障
1.镇财政所在财政预算中储备足额的应急救援资金,用于更新救援设备,应急救援队伍补贴、保险,征用物资的补偿等。
2.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准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和物资。
3.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
(五)物资和救援装备保障
1.镇安监站负责,协调和储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
2.党政办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保障。
3.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配置和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4.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
(六)治安保障
1.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指挥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村的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组织指挥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和人员安置区场所进行治安管理。
2.道安办按指令实施交通管制和隔离,对危害区外围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指引应急救援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车辆顺利通行。
(七)人员防护保障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登记造册,以便随时调用。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群众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指导现场人员、周边群众做好安全防护,确定群众疏散、转移、安置的范围、路线、程序及实施方式,指令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转移,统筹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开展医疗救护与疫病防控工作。
企业应当与所在村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八)基本生活保障
党政办负责对紧急疏散人员的安置,可以征用机关、学校、文化场所、娱乐设施,必要时也可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场所,调用生活物资储备,组织社会救济,妥善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九)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制定受伤人员救治应急实施方案,确定救治医院,组建医疗救护队伍,指导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调配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及时报告救治伤员和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十)法制保障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须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侵害群众公共利益等行为。
五、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安监站联合宣传办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公众号推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避险等知识;在企业、学校、村部设置宣传点,发放图文手册;督促企业与周边群众建立应急互动机制。
(二)应急演练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一次联合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等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救援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安监站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明、工作不力、畏难退缩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大池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附件
大池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指挥长: 邓恒祥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 杨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刘铭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陈 赟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罗良辉 人大主席
练玲含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兼)
张 勇 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赖玉梅 党委宣传委员
陈林聪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郭恺熹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许燕琴 司法所所长
张兴华 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秀峰 综合执法队队长
张晓冬 党政办干部
吴彦鑫 安监站负责人
郑梓华 人武部副部长
林衍漪 文化站干事
杨辉龙 消防办干部
黄寿春 平安办负责人
林 烨 民政办负责人
刘 烨 卫健办负责人
林清华 道安办负责人
罗益新 村管站负责人
张华樑 综合执法队队长助理
沈鹏春 大池交警九中队队长
黄贤贤 大池卫生院院长
叶峰添 大池供电所所长
张锦强 大池中学校长
林清峰 大池中心小学校长
张 静 大池中心幼儿园园长
如遇人事变动,由相同职位人员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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